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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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2-00187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2〕153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形势分析................................................................................. 5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果.............................................. 5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9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12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4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7

第一节  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17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9

第三节  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水平........................................ 22

第四节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和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24

第五节  深化智慧消防建设......................................................... 25

第六节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26

第四章  保障措施............................................................................... 28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29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29

第三节  落实环保要求................................................................. 29

第四节  实行考评问效................................................................. 30

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江津区“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消防救援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全区以防控突出火灾风险隐患为抓手,强化“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高风险对象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文博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道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出台《江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部署开展高层建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厘清全区1036栋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启动142栋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整改工作,推动205个小区实现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拆改可燃雨棚2830户,整改突出外墙防护网15860户,新建公共停车场5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350个。全区共检查单位4.2万余家,整治火灾隐患5.3万余处,挂牌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4家。全区共发生火灾1326起,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5305.33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整体平稳。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全区火灾基本情况

年份

火灾起数(起)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2016年

117

3

1

960.35

2017年

152

0

1

883.92

2018年

210

0

0

949.00

2019年

272

0

0

1446.7

2020年

575

0

0

1065.36

合计

1326

3

2

5035.33

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构建。全面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1号)》,落实“定领导、定片区、定人员、定单位、定责任”(五定)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江津区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实体化运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年度镇街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重点行业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通报制度,常态化落实行业系统会商研判、季度例会、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9类重点行业,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自查导则》,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持续开展“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达标创建和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制度,实现消防巡查检查和灭火演练一体推进。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组织评选“119消防奖”“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活动,建设区消防全媒体中心,建成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5处、消防体验馆1个,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迈上了新的台阶。

消防治理机制手段不断创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顺利完成消防审验职能移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完成区域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改造完成150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鼓励98家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镇街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将消防信息化与江津智慧城市建设一体规划、同步推进,消防信息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区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区3个国家重点镇、25个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新建4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区现有16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共计185名队员;新建1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全区现有5支企业专职消防队,85名队员。建成滨江新城特勤消防站,购置通信指挥车、消防宣传车等专业车辆和38辆执勤消防车,增配灭火应急救援装备3万件套,稳步推进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新建309个市政消火栓和12处消防取水设施,有效改善了消防用水条件。在养老院、民宿、“三合一”场所和“老弱病残”群体住宅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5000个、简易喷淋110套,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检测设备60套,基层消防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全区126个社区和297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建立175支志愿消防队,发展壮大了多元消防力量,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将全区5个消防救援站、16支专职消防队和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全部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初步构建具备“一盘棋、一张图、一键式”功能的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7279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12617人,保护财产价值82500余万元,成功处置了2021年“6·4”中山古镇火灾及历年洪涝灾害事故等急难险重任务,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全区警情基本情况

年份

总警情(次)

火灾扑救(次)

抢险救援(次)

社会救助(次)

2016年

862

139

257

466

2017年

980

176

595

209

2018年

1455

239

677

539

2019年

1767

303

642

822

2020年

2215

534

653

1028

合计

7279

1391

2824

3064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区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仍然凸显,城市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安全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以及我市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叠加放大,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城市化进程加快给社会消防治理带来新考验。当前,全区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全区已建成高层建筑1326幢(其中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1幢)、工业园区入驻企业2300多家、地下工程158万平方米、隧道22公里、火灾高危单位98家、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134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体量大于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3座,体量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5座,建筑结构复杂、体量庞大、功能多样、人员密集等风险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同时,伴随产业转移,全区城乡结合部聚集了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规住人、储存、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屡禁不止,给消防安全带来新挑战,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风险上升期。

城乡一体化进程给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出新任务。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目前我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截至2020年,我区建成区面积126.2平方公里,共建成消防救援站6个,消防救援站单点保护面积平均约为21平方公里,距离“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的国家标准差距大,距离目前全市消防站单点保护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的现有水平,也有近50%的差距。2016年以来,农村消防安全“洼地”愈加凸显,不少农民自建房和违章建筑被改造为生产经营场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场所大量滋生,消防安全条件差,成为“小火亡人”主要区域。此外,消防安全责任制尚需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不够完善,精准化消防监督执法有待增强。

“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给消防救援带来新挑战。全区集“大城市、大农村”于一体,辖区范围广,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厂房仓库、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火灾扑救难题多,水域、山地等地域性救援任务集中显现,应急救援任务繁重。但现有消防员数量相对不足,万人消防员拥有率仅为0.89。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机构改革后,职能任务已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现有消防救援力量与警情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同时,全区高层、地下火灾以及地震、水域灾害事故高精尖器材占比率不高,消防车辆老化严重,消防力量体系和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任务需要。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高品质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更高要求。但目前我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全区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足75%。“十三五”时期,因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40%以上,“小火亡人”更是占亡人总数之首,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区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消防救援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为有效履行消防救援核心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发展理念成为共识是强大动力。全区各级各部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消防安全越来越重视,投入越来越大,通过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准备,为全区消防救援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有利契机。按照江津区高标准建设西部科学城江津片区,高质量打造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的要求,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有利于加强火灾防范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为加快推进消防救援改革发展孕育新契机。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更高要求,促使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汇聚起磅礴力量。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是重要支撑。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将深度集成和应用,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将大幅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建设西部科学城江津片区,高质量打造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为契机,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消防救援工作定位,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消防责任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消防法治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从本质安全、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火灾防控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全区城乡消防整体规划,深化区域协同发展,科学统筹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救援工作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与消防救援工作深度融合,优化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稳定,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大幅提升,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应对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全区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4项指标保持平稳,全区年度火灾百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治理逐步夯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消防文化广泛传播,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救援能力专业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机制能力有效形成,灭火救援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全面构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凸显,城乡多元消防力量覆盖全域,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联动高效,遇重大灾情全区基本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联勤联动的灾害事故处置合力。

——公共消防基础不断推进。有序推进区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暨双福消防救援二站、白沙片区消防救援站等项目建设,完成四面山山岳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在消防水源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针对城市灾害特点,逐步加大消防装备专项投入,配齐配强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率大幅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模块化、快速机动投送能力实现全域覆盖。

——“智慧消防”建设深度融合。紧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综合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构建广域覆盖的感知网络体系、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和智能迭代的消防“智慧大脑”,形成“体系架构更加合理、感知覆盖更加全面、火灾防控更加高效、指挥决策更加科学、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公众服务更加便捷、通信保障更加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

专栏3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年度火灾百万人口死亡率

0

2

约束性

2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0.34

0.56

预期性

3

乡镇专职消防队覆盖率

%

83.90

100

预期性

4

市政消火栓建有率

%

100

100

约束性

5

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

98

98

约束性

6

万人专职消防员拥有率

1.25

1.78

预期性

7

万人消防车拥有率

0.27

0.5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政府建立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完善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相关结果作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江津区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约谈警示。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授权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的通知》,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查清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开展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回头看”,对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督促各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常态运行的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医院、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健全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格局。

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维保、全员消防培训等“七个一”活动,推动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组建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江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总体安排,同步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从2022年起,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统筹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隐患。紧盯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等火灾隐患,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农村地区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风险评估管理。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区政府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形势综合分析,民政、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每半年开展1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求,全面推行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六位一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强化高风险对象重点监管;实施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当提高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监督检查抽查率。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加强消防监督能力建设,为基层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和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增强消防监督执法能力。

创新消防信用监管模式。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送至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实施联合惩戒。依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管理办法》,利用科技手段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等强制措施。

构建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格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流动宣传服务站。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宣传教育,依托消防全媒体中心建立“政务+媒体+服务”消防宣传模式,打造江津消防官方融媒体产品矩阵。建立消防公益宣传及公益力量培育宣传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教队伍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消防公益服务活动。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创作,支持创作消防题材文学和艺术作品,营造“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水平

完善基层末端网格。健全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两级议事机构,建立镇街消防委托执法业务指导和案件移交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分析研判、联合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人才、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措施,争取消防工作专项事业编制,强化末端消防管理。落实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监管职责,以及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委托执法等工作,加强基础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与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落实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筑牢社会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并落实《江津区城乡消防规划(2020-2035年)》,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等工作,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街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同步建设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取水等设施。严格按照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原则,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到2025年末,全区范围内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8%。

稳步推进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消防救援站建设。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情况,依照标准、综合评估,统筹规划建设消防站点,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缩小单个消防站点保护半径。“十四五”时期,全区新建消防指挥中心1个、消防救援站2个、建成山岳救援训练基地1个,全区各镇按标准应建尽建政府专职消防队,推动经济发达镇提格建队。

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建设“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集群,升级防护装备,配齐配强地震、洪涝、水域、山岳、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装备,增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种处置装备,确保各类遂行任务处置科学、高效。建设“高精尖”、“撒手锏”攻坚装备集群,加快列装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加强大流量、远射程、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举高类消防车、灭火无人机、灭火机器人等高新技术装备配备,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风险场所灭火救援能力。健全“全过程、全要素”装备质量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管装用装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区新购消防执勤车辆31台、灭火应急救援装备3500余件(套),稳步推进现有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加快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力量,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区所有建制镇按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推动经济发达镇提格建队,落实站房、人员、装备、薪酬、保险、抚恤等保障措施;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各镇、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第四节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和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健全反应灵敏的消防指挥控制体系。打造集调度指挥、辅助决策和信息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作战指挥平台,强化消防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消防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将专职消防、志愿消防、联动部门和社会应急等力量纳入消防救援联席调度指挥体系。升级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建设融合通信平台,整合各类音视频通信装备资源,形成资源共享、数据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探索实施“公专结合”的三级无线通信组网方案,积极开展消防救援领域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建强专业精干的消防作战力量体系。优化全区地震、水域救援和山岳、地下火灾扑救等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强灭火救援专业编队,建成一批“覆盖全区、机动灵活”的消防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建立一批专业救援班组,具体负责全区典型灾害事故处置。

建精遂行高效的消防作战保障体系。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建实战勤保障力量,构建“统一指挥、平战结合、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全灾种、全天候、全地域”作战保障能力。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

第五节  深化智慧消防建设

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消防智能感知管理终端,并接入全区智慧消防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市级平台,全面提升消防智能感知、智能管理、智能预防、智能处理能力;全面推广应用智慧消防新技术、新应用、新设施,加快推进全区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建筑、重要敏感对象的消防设施及重要部位智能感知管理终端建设,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监测预警,精准治理高风险区域场所。

深化消防“一张图”大数据建设应用,在二维和实景指挥“两张图”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城市三维图建设;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数据接收、同步、采集、定位和音视频交互等功能;基于地图整合数字化预案、历史战例、人装战力图谱等作战辅助信息,直观展示作战力量位置、救援装备状态、战斗人员体征等感知信息,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图像融合和战场的“透明化”。

第六节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全区各级各门要采取宏观统筹、分步推进的方式,重点抓好消防民生实事工程和消防站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等工程的实施。

专栏4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总体目标

主要建设时序

1

消防民生实事工程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

2021年,重点整治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的老旧小区。

从2022年起,根据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

2

消防水源建设

与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同步新建市政消火栓。

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严格按照“四同步”的原则,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全面梳理消火栓建设现状,存在欠账的限期增补到位。

2025年,全区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完好率98%。

3

消防站建设

新建2个消防救援站。

2022年,滨江新城消防站投入使用。

2023年,白沙片区消防救援站开工建设。

4

消防指挥训练中心建设

开工建设消防指挥中心暨双福消防救援二站

2025年,江津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暨双福消防救援二站完成一期工程建设。

5

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覆盖所有乡镇。

2021年,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1支

2022年,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1支

2023年,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

2024年,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

2025年,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

6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新招录1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1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

2022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2025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7

消防装备建设

购置灭火、举高、高喷、抢险等消防车31台。

2021年,购置消防车2台。

2022年,购置消防车9台。

2023年,购置消防车4台。

2024年,购置消防车9台。

2025年,购置消防车7台。

8

消防主题公园(示范场所)

打造1处消防主题公园(示范场所)。

2022年,打造1处消防主题公园。

9

物联网感知能力建设

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推广高空瞭望、消防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1-2024年,推广高空瞭望、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5年,推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1-2023年,推广消防车辆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10

城市复杂建筑及重特大自然灾害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重点针对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等城市复杂建筑,以及地震、洪涝、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在现有通信装备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公网、专网资源,以内攻人员定位、图像和语言通信覆盖为关键点,开展现场联合作战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快速形成战斗力。破解现场音视频通信覆盖难题,提升消防员作战安全管控效能。

2021-2023年,逐步配齐语音通信类装备;

2021-2025年,逐步配齐图像传输类和综合定位类装备。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分析会商,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评估。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生效。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要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规划的消防站点、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发改、建设、经信等部门要对灭火应急救援实战和消防信息化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

第三节  落实环保要求

密切跟踪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群众健康产生的影响,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评程序,严格土地、环保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设计。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实行考评问效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全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区政府将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末,区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江津区“十四五”时期重大消防设施建设规划表

2.江津区“十四五”时期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3.江津区“十四五”时期小型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4.江津区“十四五”时期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5.江津区“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附件1

江津区“十四五”时期

重大消防设施建设规划表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目标任务

备注

江津区

四面山山岳救援训练基地

新建

江津区四面山镇

5500

完工

重点项目

江津区

消防救援指挥训练中心暨双福消防救援二站

新建

江津区双福片区

19000

一期建设

完工13000

重点项目

附件2

江津区“十四五”时期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队站

类别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目标任务

备注

江津区

白沙消防站

新建

一级普通

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

5600

完工



附件3

江津区“十四五”时期小型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单位

年度

灭火类

举高类

专勤类

保障类

水罐车(台)

泡沫车

(台)

压缩

空气

泡沫车

(台)

登高平台或云

梯车

(台)

高喷车

(台)

抢险

救援车

(台)

排烟或照明车(台)

化救或洗消车(台)

通信

指挥车

(台)

工程机械(台)

远程供水或排涝车

(台)

自装

卸(模块)车

(台)

保障车

(台)

江津区

2021

1

1

2022

2

2

2

3

2023

2

1

1

2024

3

4

1

1

2025

3

1

1

1

1


附件4

江津区“十四五”时期

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序号

单位

数量(支)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江津区

8

1

1

2

2

2

附件5

江津区“十四五”时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单位

数量

(人)

2021年

(人)

2022年

(人)

2023年

(人)

2024年

(人)

2025年

(人)

江津区

120

40

20

20

20

20


部门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媒体视角:

《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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