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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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1-03087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21〕135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1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全区行政机关执行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政策解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布局。

二、强化学习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院坝会、村(居)民微信群等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引导;区行政学校要把《工作办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区政务服务办要把《工作办法》纳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切实吃准吃透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解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工作办法》规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要切实落实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能职责,打好“组合拳”。各镇街、部门主要领导是政策解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解读人”工作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准确把握解读范围。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起草单位要准确把握解读范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解读。

(三)规范解读内容及形式。各起草单位要对编制的解读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解读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对比等。同时,还可采用文字表述、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原则上同一个政策性文件,除开展文字解读以外,其他解读形式不低于2种,使解读材料更可视、可读、可感,让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信得过”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各起草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准确把握回应时限性、针对性,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各方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必要时要连续解读、及时回应,防止误导公众,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各单位要加紧收集、整理现行有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建立政策咨询问答库,在规定位置展示,原则上在今年11月份完成。

四、健全制度体系

(一)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起草单位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起草文字解读材料(附件2)和解读方案(附件3),将解读材料、解读方案送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征求意见,并报起草单位负责人审签后,随后同文件一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一并送政府领导同志审签。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区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退文。

(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起草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由起草单位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各种展现形式、各种发布渠道的解读材料和政策咨询问答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对外发布。无政府网页的起草单位可委托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发布解读材料,报送《江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审核表》(附件4)。

(三)建立协同联动工作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以及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有机融合、有序推进。

(四)健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政务服务办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报区政府领导审阅,同时,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1号)

2.政策解读内容(模版)

3.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4.江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审核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0日      

(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人:陈馨竹,联系电话:81220331;区政务服务办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4752705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1号).pdf
附件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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