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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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18-18745 | [ 发文字号 ] | 江津府办〔2018〕10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8-06-14 | [ 发布日期 ] | 2018-06-26 |
江津府办〔2018〕101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
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津区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杜俊伟、杨阳,联系电话:13808324688、13452337758,邮箱:1449245266@qq.com)
江津区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
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智能化建设,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江津区被公安部确定为试点单位。为了组织开展好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夯实信息化基础信息采集、治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提升我区智慧城市、综治信息化、雪亮智能门禁系统等信息工程的建设,开创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底,组织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首先在双福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要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依托电子地图和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标准化改造,实现标准地址数据清理和基础信息数据汇聚整合,推动采集应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智慧城市、综治信息化、公安实战和社会治理提供基于标准地址大数据信息支撑,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古明洪任组长,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雷世权,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应急办主任程迪锋,区公安局副局长谭曲波,双福街道党工委书记刘荣刚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综治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外宣办、区规划局、区卫生计生委、江津工商分局、江津地税局、各镇街、各工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和双福街道办事处,由公安局副局长谭曲波任办公室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张倩、双福街道政法书记、双福派出所所长高文兴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社区网格队伍建设组、标准地址清洗治理组、督导考核组、软件应用开发组5个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双福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他单位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三、工作职责
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
区综治办:负责将各镇街、工业园区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严格检查考核;以科技为引领,将双福街道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专职网格员队伍与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智慧城市平台立项建设与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相对接,使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与智慧城市平台建设有效结合。
区公安局:负责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抓好双福街道先期试点工作,然后向全区推广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进度通报、质量审核、检查指导、考评验收等工作;做好依托互联网地图服务,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采集信息数据地址清洗治理,建立全区标准地址库,依托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实现采集应用工作可视化、便利化。配套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实现地址数据清洗治理和“一标三实”数据汇聚整合,推动采集应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区、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组行政区域边界划分工作;清理规范地名、街路巷命名及标示路牌制作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对未命名城乡地名和街路巷进行命名工作;依照标准地址库,对本系统采集的退伍军人、低保、五保以及社会救助等信息数据的地址进行清洗治理;将死亡注销和死亡火化信息的定期信息交换共享。
区财政局:为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协作公安机关实地勘察、核对、采集和参与房地产基础信息、影像图采集,与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对接;健全房屋建筑座落地址标准化登记制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编制门楼号(牌);督促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对住户信息、房屋转让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地址的规范化采集、管理;依照标准地址库,对已采集的存量房屋不规范地址进行清洗治理。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全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全面采集就业市场人员信息,及时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资源共享;与公安机关定期交换流入人员和社保注销人员信息;依照标准地址库,对已采集的社保、医保等信息数据的不规范地址进行清洗治理。
区教委:对本系统各单位及从业人员、学校房屋及居住人员、无户口学生名单等信息数据推送共享交换;依照标准地址库,对本系统不规范的地址进行清理治理;协调在津大中专院校配合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
区经信委:对本系统采集的厂矿企业等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共享,依照标准地址库,对系统内不规范地址进行清洗治理。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规范区内路、街、巷和公共场所以及无责任单位、场所、个体工商户的地名标牌和损坏、缺漏进行日常清理维护工作;依照标准地址库,对本系统采集的信息数据不规范地址进行清洗治理。
区规划局:负责提供规划方案以及建筑物更新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区情系统等信息平台与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对接;依照标准地址库,对信息平台进行优化完善。
区统计局:负责各镇街城乡属性的调查编制、审核、业务指导工作。
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江津工商分局:依照标准地址库,对本系统采集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信息数据不规范地址进行全面的清洗治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信息调查采集。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本系统各单位及从业人员、居住人员信息采集,督促卫生医疗机构定期交换出生、死亡、整容数据信息,依照标准地址库,对本系统信息数据不规范地址进行全面清洗治理;与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共享。
区司法局:依照标准地址库,对采集的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数据不规范的地址进行清洗治理;会同公安机关做好信息核实、采录工作。
双福街道:按照区政府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党政“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双福综治中心信息建设、专职网格化队伍等工作,按照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做好在人员组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其他镇街、工业园:对前期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的信息数据,再清理、再核实、再完善,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指导协助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系统采集的人、事、地、物、组织的信息数据不规范地址,按照标准地址库,进行清洗治理;督促指导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采录信息数据地址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地址要求采录;依照双福街道的试点经验,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做好人员组织和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区商务、税务、水务、交通、畜牧、食药、通信、宗教管理、金融监管、政法机关等单位和水、电、气等能源机构,支持配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按照标准地址库,对本单位采集的信息数据不规范地址进行全面清洗治理;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各单位在新采录的信息数据地址时,必须采用公安机关编制标准地址,并及时提供相关清洗治理后的数据,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实现大数据战略,智能化建设。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排查准备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
1.建立工作机制。制发工作方案,双福街道对照公安部标准升级信息系统,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双福街道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组织动员和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熟练掌握信息采集标准、操作流程和应用方法。
2.优化采集力量。双福街道配齐配强专职社区民警和社区辅警、专职网格员队伍,充分借力街道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整合治安信息员以及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专职网格员队伍,扩充壮大基础信息采集队伍。
3.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网络硬件保障,启动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软件建设、智能感知设施系统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加快推进移动采集终端设备配备,科学界定社区民警和社区辅警、网格员信息化采集和应用权限。
(二)清理整改阶段(6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
1.实地走访核查。对已采集的“一标三实”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对基础数据再核实、再补充、再完善、再提升,健全完善“核查即采集、采集即应用”工作模式,形成“一次采集、全网通用”“一次变更、全网更新”的工作格局,实现治安信息要素全关联、人员活动轨迹全掌握、行业场所阵地全控制。
2.绘制单元网格。依托电子地图,核准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以及街道、派出所、警务责任区的地理边界,标绘社区(警务)网格,完成实现派出所、警务室、治安网格划分管理与社区民警和网格员相关工作的关联。
3.推行智能感知。充分利用视频结构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推广应用智能门禁、视频门禁、WiFi嗅探等智能感知设施,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自动化、智能化,发挥智慧基础设施在反恐维稳、智慧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4.完善系统平台。对标公安部标准,启动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软件建设、智能感知设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建设,完善地理信息、生物特征识别、智能搜索、研判分析等基础支撑服务,为社区民警开展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强重点人管控、预警处置提供手段支持。
5.汇聚上报数据。开展“人、房、业”及门楼牌标准地址等基础信息实地核查及更新维护工作,为所有地址元素编制统一的地址编码。完善标准地址库,强化地址数据清洗治理和“一标三实”数据关联整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
1.夯实层级责任。以每个网格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专门力量对“一标三实”数据逐条进行检查核对,对录入质量进行评比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对可能有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抽查,最大可能地防止不全面信息、不完整信息、不准确信息入库。
2.总结固化经验。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固化责任明晰、层级负责、保障有力的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机制;形成标准统一、质量规范的信息采集、维护、录入、应用、考评工作流程及操作流程。
3.形成工作机制。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验收、总结讲评,立足基础信息化和警务实战化、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完善实战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础数据采集常态机制。为迎接市、公安部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四)全区推广阶段(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按照双福街道试点经验,结合全区各镇街实际,强化综治中心信息化和专职网格化队伍建设,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依托互联网地图、标准地址库、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构建全区基础支持服务,实现政务公开、自主申报、便民利民、重点人员管控等“互联网+”应用,实现全区社会化信息有效获取、协同共享、网格化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双福街道作为先期试点单位,要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区公安局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公安民警牵头带领专兼职网格员开展信息核查录入工作,落实社区民警信息质量审核职责。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双福街道先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其他各镇街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全面推广阶段,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实现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搞好结合。以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工作为契机,重点解决各种信息数据地址不规范,无法实现大数据汇聚整合的问题;重点解决采集信息数据地址没有标准、不统一问题;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漏登、漏管,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登记项目不实等问题。在实有人口中突出重点高危人员,在实有房屋中突出“群租混居”等房屋,在实有单位中突出涉枪涉爆、特种行业、寄递物流、娱乐场所、留宿洗浴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单位和学校、加油(气)站、大型商贸场所、医院等重点单位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区政府督查室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跟班督导,具体解决采集录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采取“月通报”和“季度推进”以及平台自动抽查和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化信息质量监督,确保各项试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将在科学评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工作会,总结先进经验,并在全区予以推广,进一步组织开展深化创新“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在全区的工作。请双福街道在6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后,每月5日前,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3月10日前,报试点工作总结。2019年5月1日启动全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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