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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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18-18722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发〔2018〕6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日期 ] 2018-05-01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1869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8日    

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度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201820件大事要事中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状

(一)指标完成情况。重庆市对各区县的全面小康监测体系由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5个方面26个指标组成,其反馈数据为隔年反馈,目前最新反馈数据为2015年数据。一是2015年完成情况。2015年,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2.63%,实现程度比全市平均水平(93.81%)低1.18个百分点,在38个区县中位于第19位,与上年持平,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2.61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96.66%,实现程度较上年提高0.33个百分点;民主法制实现程度为89.23%,实现程度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文化建设实现程度为97.27%,实现程度较上年提高13.03个百分点;人民生活方面实现程度96.03%,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1.79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77.12%,实现程度较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详见附件)。二是2017年预计完成情况。预计2017年江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5.9%,比2015年实现程度提高3.21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预计实现程度分别为99.7%92.76%100%97.44%85.33%,分别比2015年提高3.043.532.731.418.21个百分点。2017年,预计26项小康监测指标中20项指标实现程度达100%1项指标预计实现程度达到90%100%(不含)、2项指标预计实现程度达到80%90%(不含)、3项指标预计实现程度在80%以下(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从201726项指标预计情况来看,虽然已有20项指标实现程度达到了100%,但仍有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社会安全指数、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单位GDP能耗、环境质量指数6项指标未能达到全面小康目标,且从历年数据来看,这6项指标要在2020年如期达到全面小康目标较为困难。

一是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0%还需努力。2017年,全区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88.67%,较201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但离目标还有1.33个百分点。一方面,我区作为全市农业大区,农业总产值、增加值总量连续多年排全市第一位,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相对较高。另一方面,第三产业一直是我区经济发展的短板,2017年全区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4.2亿元,增长9.6%,增速比GDP增速慢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8.3%,比2016年下降0.3个百分点。综上所述,二、三产业占比达到90%还需努力。

二是社会安全指数不稳定,达到目标较难。社会安全指数是一个综合指数,由交通事故死亡率、火灾事故死亡率、工伤事故死亡率和刑事犯罪死亡率四项指标加权构成。2017年,预计全区社会安全指数89.87%,虽比2015年反馈数据高4.95个百分点,但离标准100%还有10.13个百分点的差距,具体来看,交通事故死亡率(目标为万分之0.22)、火灾事故死亡率(目标为万分之0.02)、工伤事故死亡率(目标为万分之0.533个指标2017年数据已达到目标,但刑事犯罪率2017年达万分之8.12(目标为万分之6.07),大大降低了我区社会安全指数。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更为频繁,维稳压力更大,从20102017年刑事犯罪率来看,平均的刑事犯罪率在万分之9以上,且处于上下波动状态,要在短期内下降到万分之6.07,极为困难。

三是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呈下降趋势。2017年,预计江津区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实现程度为70.81%,较2015年反馈数据低0.72个百分点,较2016年收集数据低1.39个百分点,离目标100%还差29.19个百分点。该指标是根据区县每万人拥有客运车辆和行政村客运通达率2项指标加权合成,若要达到100%,必须同时满足每万人拥有客运车辆达到14辆以上和行政村通达率达到95%以上两个条件。2017年我区行政村通达率达100%,但客运车辆只有1080辆,每万人拥有客运车辆7.9辆,离目标14辆差6.1辆,以2017137.4万常住人口为测算差838辆,差距较大。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滴滴出行等打车软件的兴起,乘客出行交通方式更多样化,城市公共运输量正逐步萎缩,此项指标提升难度大。

四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即各类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村户数的百分比,标准值为75%,截止2017年,我区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58.46%,比标准值低16.54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仅为77.95%,差距较大。据了解,我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以后中央不再负担农村改厕资金,改由本级财政支出,而目前我区并未设立该专项资金,导致改厕工作推动难度较大。

五是重点能耗企业产值占比高,单位GDP降耗难。2017年,预计我区单位GDP能耗1.14吨标准煤/万元,预计实现程度仅为52.86%,较目标差47.14个百分点,差距明显。2017年,全区14家重点能耗企业总产值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的21.8%,而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41.1万吨标煤,占全区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6.5%,万元产值能耗为1.202吨标煤,是全区万元产值能耗平均水平的4.72倍。其中,珞璜电厂总能耗为140.6万吨标煤,达全区总能耗的50.4%,万元产值能耗为6.184吨标煤,是全区万元产值能耗的30倍。按照我区高耗能企业产值比重高,且其万元产值能耗居高不下的现状,单位GDP能耗要如期达到小康水平较为困难。

六是环境质量指数低,完成目标困难。环境质量指数由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地表水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权合成。2017年,预计全区环境质量指数仅为87.84%,比2015年反馈数据下降4.51个百分点,离目标值100%还差12.16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7.1%,比目标值(70%)差2.9个百分点;地表水达标率80%,比目标值(90%)差10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已达目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1.8%,比目标值(40%)差18.2个百分点。此项指标差距大,且与2015及以前年份相比,实现程度不升反降,要在2020年达到小康目标极为困难。

七是6项未达标指标中,仍有5项指标未达2017年预期任务值。从《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目标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江津委办〔201731号)文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2017年分解任务值预计完成情况看,6项未达标指标中仍有5项指标未达2017年预期目标值。其中,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达88.67%,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88.4%)高0.27个百分点;全区社会安全指数预计达84.92%,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87.2%)低2.28个百分点;公共交通服务指数预计达70.81%,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81.5%)低10.6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预计达58.46%,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97.86%)低39.4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力预计达1.14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0.98吨标准煤/万元)高0.16吨标准煤/万元;环境质量指数预计达87.84%,比2017年预期目标值(93.9%)低6.06个百分点。

二、2018年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各项监测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按照分步推进、逐年实施的原则,力争到2020各项指标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准。一是密切关注已达标的小康指标,确保指标不回落。二是重点关注还未达标的6项指标。2018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89.2%;全区社会安全指数力争达到93.1%;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力争达到90.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98.22%;单位GDP能耗力争达到0.79吨标准煤/万元;环境质量指数力争达到97.5%。(详见附件)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明确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

鉴于《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目标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江津委办〔201731号)文件已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进行分解, 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按此执行。

(二)强化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下一步,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贯穿日常工作中,结合区域实际,提出补短板、强弱项的具体工作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动态监测全面建成小康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召开一次专题会。

鉴于重庆市对各区县的全面小康监测体系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统计监测,无月度、季度数据。为动态掌握指标完成情况,于20187月中旬,将根据各项指标16月完成情况,分析预判2018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组织召开半年全面建成小康相关工作专题会,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有针对性提出下半年工作举措。

(四)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抽调相关人员组建督查组,于201810月,对照全面建成小康标准,重点对各责任部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单位将严格问责,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五)强化向上沟通协调。

鉴于重庆市对各区县的全面小康监测指标一般在次年的7月底或8月初由重庆市统计局将数据收集计算后于下一年4月中旬反馈给各区县,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大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我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市、区数据的一致性。

附件:江津区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预计实现程度及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表


附件

江津区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发展预计实现程度及

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表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责任单位

目标值

2015年完成

2017年预计完成

2017年预计实现程度(%

2018年

任务值

序号

名称

一、经济发展

小计:25

99.7

99.82

6

1

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

区发展改革委

2010年翻一番

41819

51728

100

56380

5

2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区发展改革委

90

87.54

88.67

98.52

89.2

4

3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年

区经信委

24

39.01

32.1

100

33.2

4

4

城镇人口比重

%

区城乡建委

60

63.71

66.57

100

67.96

6

5

城镇失业率

%

区人力社保局

6

1.92

2.8

100

2.95

二、民主法制

小计:7

92.76

95.05

2

6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

区司法局

1.5

1.61

1.86

100

2.06

5

7

社会安全指数

%

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江津消防支队、区安监局

100

84.92

89.87

89.87

93.1

三、文化建设

小计:11

100

100

4

8

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

区财政局

120

124.3

169.4

100

222

3

9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区文化委

3

2.7

3.09

100

4.4

2

10

每万人口拥有“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区文化委

400

654.18

825.47

100

652

2

11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区文化委

99

99.69

99.7

100

99.69

四、人民生活

小计:40

97.44

99.51

6

12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区发展改革委

2010年翻一番

22543

27585

100

30569

3

13

恩格尔系数

%

区发展改革委

40

38.74

37.8

100

37.8

3.5

14

城乡居民收入比

以农为1

区发展改革委

2.8

2.04

2

100

1.93

4

15

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平方米

区城乡建委

27

41.6

41.69

100

41.8

2

16

公共交通服务指数

%

区交委

100

71.53

70.81

70.81

90.3

6

17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区人力社保局

95

97.53

96.81

100

96.5

3.5

18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

区卫生计生委

1.95

1.51

2.27

100

2.33

4

19

初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率

%

区教委

98

100

100

100

100

4

2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区卫生计生委

12‰

9.24

7.93

100

11.9

2

21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区水务局

80

99.31

85.8

100

84

2

2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区卫生计生委

75

96.01

58.46

77.95

98.22

五、资源环境

小计:17

85.33

93.61

4

23

单位GDP能耗(2010年不变价)

吨标准煤/万元

区发展改革委

0.6

1.48

1.14

52.86

0.79

4

24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2010不变价)

公顷/亿元

区国土房管局

62

67.68

52.78

100

54.86

5

25

环境质量指数

%

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

100

92.35

87.84

87.84

97.53

4

26

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

85

68.07

87.5

100

88.2

注: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按《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目标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江津委办〔201731号)文件分解内容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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