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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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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18-18672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2017〕26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发布日期 ] 2018-01-0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以下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工作

通过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诱发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完备高效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打非治违”常

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零事故、零死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区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打非治违”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古明洪、刘晟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段勇、区安监局局长李雪、区商务局局长应健、区公安局副局长龚文剑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江津工商分局、江津质监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江津消防支队、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运管处等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组建常态化“打非”行动工作队,队长由区商务局副局长刘杰、区安监局副局长张思良、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邹荣德担任,副队长由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罗茂华、区安监局危化工贸科科长黄兵、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姚克成担任;抽调区安监局宋发荣、何灼成、刘丹青、李辉亮,区商务局樊学端、区公安局唐华基、区供销社王远华、江津质监局曹型波、江津工商分局钟诚、区运管处韦涛、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胡伟等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区“打非办”。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和工作队,真正做到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实施全方位打击。

区政府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负责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攻克薄弱环节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居民楼设点经营、储存的;储存设施未经正规设计的;超量、超范围储存的;混堆混放的;混装及超量运输的;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擅自从事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危及、破坏油气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等违法行为。

(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管制原材料的违法行为;在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学校、宾馆、城乡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拉炮、擦炮、摔炮、“白皮”及无规则飞行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易制毒、易制爆、寄递物流领域。重点查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和寄递物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把认识体现到责任上,把责任落实到行动上,抓紧抓实打非治违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按部就班的思想,杜绝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切实做到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保持常态,一抓到底。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的法律法规及典型事故案例,使人民群众认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让辖区群众人人皆知“打非治违”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等信息,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的打非合力和群策群力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广泛张贴到街道、社区、居民楼、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要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流动广播、发送安全短信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三)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按照“四查一防”和“三突出、四到位”的排查工作要求(“四查一防”即:查非法生产、查非法经营、查非法储存、查非法运输,防安全生产事故;“三突出、四到位”即: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地方、重点人员;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重点人员管控到位、排查检查记录到位、可疑情况报告到位),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旧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容易滋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的区域,实行地毯式排查、围剿式打击,做到不漏村(社区)、不漏户、不漏闲置房、废弃房和隐蔽场所,认真排查过滤,彻底摧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黑窝点。要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作用,广泛收集举报线索,准确掌握案件实情,坚决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各镇街要在交通要道,特别是进入市、区境内的要道,依托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检查站、道路交通劝导站设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检查站;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按照区政府通告奖励办法进行奖励。要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以铁的心肠、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实施严厉打击,让非法违法分子无立足之地。

(四)严肃追责,严格考核。要严格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寄递等行为,一律依法取缔,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实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针对多次举报,经查证举报案件线索属实的;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查处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经查证属于应发现而未发现线索的;打非治违不力因而造成事故的,在处理非法违法人员的同时,依法依纪对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镇街、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

区政府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实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导致“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任务未完成的进行约谈。

201811日起,各镇街、工业园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月(每月30日前)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书面报区安全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政府。

附件: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表

2.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成果统计表

3.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成果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8日    

(联系人:黄兵、刘丹青、李辉亮,联系电话:47551079,邮箱:364250571@qq.com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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