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函》(渝经信函〔2017〕689号),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发改电〔2017〕739号),对举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上“地条钢”情况进行了查处和问责,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附件1)。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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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18-18671 | [ 发文字号 ] | 江津府办〔2017〕26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7-12-26 | [ 发布日期 ] | 2018-01-08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函》(渝经信函〔2017〕689号),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发改电〔2017〕739号),对举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上“地条钢”情况进行了查处和问责,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附件1)。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防范我区“地条钢”死灰复燃,结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精神、《重庆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钢铁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的通知》(渝经信产业〔2017〕28号)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钢铁行业去产能长效机制的通知》(江津府办〔2017〕174号)要求,决定再次开展“地条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排查中(工)频炉生产企业。各镇街、园区对已上报的13家拥有中(工)频炉企业进行排查(附件2),监督企业不得将中(工)频炉用于“地条钢”的生产,不得将中频炉出租给个人或其他企业用于“地条钢”的生产。
(二)排查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及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对本辖区内的2017年7-11月工业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及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名单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地条钢”企业。
(三)排查废钢收购站。各镇街、园区对辖区内废钢收购站等可能存在的“地条钢”隐蔽生产点进行排查,并落实专人、落实责任,每季度定期巡查。
(四)排查已去产能钢铁企业。请双福工业园、珞璜工业园、杜市镇、夏坝镇对各自辖区内2016年4家钢铁去产能企业和2017年1家取缔“地条钢”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完善举报机制。要继续落实好打击取缔“地条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做到凡举必查、凡查必果。区经信委已经在区政府网站和区内主要媒体公布过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各镇街、园区接到举报信息后于两个工作日报区经信委,区经信委接到举报信息后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接到反馈信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执法相关工作,并书面回复区经济信息委办理情况;区经济信息委汇总信息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委。
(六)制定联合执法政策措施。各部门、镇街和园区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6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履行执法权利,严格标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
二、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园区和部门要高度警惕,严格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由于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工艺简单、隐蔽性强,特别是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巨大的情况下,对打击“地条钢”警钟长鸣、严防死守。要认真传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发改电〔2017〕739号),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坚决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上来,逐步探索和完善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
(二)各镇街和园区要迅速行动,对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及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废钢收购站,已去产能钢铁企业,落实部门、落实专人,在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做好排查台账和记录,形成每季度定期巡查制度。期间发现“地条钢”企业,不等不拖,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电力部门在保障安全情况下依法断电,及时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经信委,并妥善制定关停拆除方案。
(三)对中(工)频炉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照以前上报过的《中(工)频炉企业情况表》(附件2),对排查中发现的中(工)频炉新增、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变更情况通报区经信委(附件3)。
(四)请各镇街、园区于2018年1月5日前将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及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废钢收购站,已去产能钢铁企业“地条钢”排查情况书面报至区经信委,“地条钢”排查情况实行零报告。
附件:1.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
2.中(工)频炉企业情况表
3.中(工)频炉企业变更情况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刘晓峰,联系电话:47522689,传真:47526633,邮箱:605958887@qq.com)
附件1 略
附件2
中(工)频炉企业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码 |
所在区县 |
中(工)频炉大小及 数量(吨)×数量(台) |
监管责任单位 |
监管责任人 |
1 |
重庆风动机械有限公司 |
666427051 |
江津区 |
0.75×1 |
夏坝镇政府 |
樊荣 |
2 |
重庆市环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渝津500381000046818 |
江津区 |
1×1 |
白沙工业园 |
黄光涛、郑洁 |
3 |
重庆方润机械有限公司 |
渝津500381000045690 |
江津区 |
1.5×2 |
白沙工业园 |
黄光涛、郑洁 |
4 |
重庆市江津区凯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渝津500381000022659 |
江津区 |
0.75×1 |
白沙工业园 |
黄光涛、郑洁 |
5 |
重庆隆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116778471639Q |
江津区 |
0.5×1 |
珞璜工业园 |
肖旭 |
6 |
重庆银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
500113202844981 |
江津区 |
10×2 |
珞璜工业园 |
肖旭 |
7 |
重庆力海俊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15001163557105971 |
江津区 |
1×2;2×2 |
珞璜工业园 |
肖旭 |
8 |
重庆华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1500116203289686Y |
江津区 |
3×2;8×1;1×1 |
双福工业园 |
刘代波、陈封冰 |
9 |
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 |
91500116736589110X |
江津区 |
5×2;3×8 |
双福工业园 |
刘代波、陈封冰 |
10 |
重庆亿业机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江津区 |
1×2 |
双福工业园 |
刘代波、陈封冰 | |
11 |
重庆市江津区恒达模具铸造厂 |
9150011670933581X3 |
江津区 |
1×1;3×1 |
徳感工业园 |
罗永忠 |
12 |
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91500116576196464R |
江津区 |
20×1;10×1;5×1;3×1;1.5×1 |
徳感工业园 |
罗永忠 |
13 |
重庆陆铁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新增) |
91500116693936433N |
江津区 |
0.75×1;0.5×1 |
珞璜工业园 |
2017年10月新增 |
附件3
中(工)频炉企业变更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 |
冶炼装备 |
后加工 工艺设备 |
主要 产品 |
监管责 任单位 |
监管 责任人 |
变更情况 (新增、减少) | ||
中(工)频炉容量(吨)×数量(台) |
炉膛直径 |
变压器容量(KV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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