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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32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 2025-11-26 16:05:29

近日,我区划定了《江津区32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以下简称《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依法划定烈士纪念设施地址、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四至范围)及坐标,涵盖全区32处烈士纪念设施,包括16处烈士陵园,分别是:江津区烈士陵园、白沙烈士陵园、柏林烈士陵园、石蟆烈士陵园、四面山双凤烈士陵园、漆南薰烈士墓、龙华烈士陵园、胡廷富烈士墓、冉钧烈士墓、石门烈士陵园、塘河烈士陵园、吴滩烈士陵园、永兴烈士陵园、油溪烈士陵园、蔡家烈士陵园、德感二中烈士墓;16处散葬烈士墓,分别是:欧明江烈士墓、古隆明烈士墓、江平烈士墓、王润贞烈士墓、段世忠烈士墓、段思齐烈士墓、匡中连烈士墓、李大明烈士墓、刘正海烈士墓、穆丰国烈士墓、李江贵烈士墓、彭方荣烈士墓、郑德明烈士墓、刘开永烈士墓、李光堂烈士墓、陈海山烈士墓。其中1处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江津区烈士陵园),15处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16处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2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冉钧烈士墓、漆南薰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后,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提升管理质效,不断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津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闻通稿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江津区32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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