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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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着力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7-04 16:22:14

为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闭环管理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工作

经区政府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等文件25修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华秋沙鸭栖息地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江津府布〔20155)、《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72162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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