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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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编的总体背景
(一)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二)适应灾害救助新问题的需要。区应急管理局组建以来,聚焦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推动我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优化,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救灾救助效能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发生明显变化,现行预案在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之处,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急需,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由“兜底为主”向“提高品质”的提升。
(三)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区应急管理局组建以来,在应对自然灾害、探索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进一步适应重大及以上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强化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四)适应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按照区委机构改革方案,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更新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有必要通过修编《预案》,对区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
二、《预案》修编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对标对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由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
(二)加强灾情信息管理。明确“三断”情况下报送要求和途径,遇到死亡(失踪)人员性质难以认定的情况,采取“先报后核”的原则,同时,强化对死亡(失踪)人员性质认定。
(三)推动救灾关口前移。提高救灾应急响应的及时性、主动性,提出经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实现“早启动、早支持、早救助”。
(四)降低部分启动条件。将一级响应“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9万人及以上降至5.5万人;二级响应“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7万人以上9万人以下降至4万人以上5.5万人以上,三级响应“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 5万人以上7万人以下降至2.5万人以上4万人以上;四级响应“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降至1万人以上2.5万人以上,解决启动条件过高的问题。
(五)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灾害特点和灾害救助与各类灾种应对处置的关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
(六)完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响应措施。根据区委改革方案和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新增并明确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职责任务,调整了区交通局规范化简称,更名为“区交通运输委”,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救灾救助方面的内容,统筹调整涉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响应措施等。
三、政策问答
问1: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灾情信息怎样报告?
答1:先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后续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补报。
问2:灾情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发布?
答2: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
问3:区级应急响应分为几级?
答3: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
问4:灾后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4: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备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内容。
问5:灾后救助主要包含哪几项?
答5: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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