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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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06 16:39:56

现就《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矿产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为主动适应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应急局牵头起草了《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多次征求专家、社会公众以及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1月4日,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地见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非煤矿山发展格局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四化”治本措施发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问题,切实改善非煤矿山安全保障基本面。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非煤矿山比例不低于60%;非煤矿山开采、铲装、运输等主要作业工序机械化率达到100%;三级标准化企业达到100%;安全管理信息化率达到100%。

(二)“六体系”支撑作用强劲。安全责任、安全法治、双重预防、安全技术、社会共治、专家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更加有力。非煤矿山总工程师配备达到100%;区级监管部门、镇(街)配备安全或非煤矿山相关专业监管人员达到75%。

(三)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目标。

三、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非煤矿山“属地监管、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举措,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的在矿时间、隐患排查、解决安全重大问题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加大了弄虚作假、挂名矿长责任追究力度。对矿产资源开发、采矿权设置和安全准入作了进一步优化,明确了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要求,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重大问题一体协商解决。《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区非煤矿山行业和有关监管部门。

四、主要内容

问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推动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需要。当前,江津区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安全条件差,企业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监管部门准入把关不严、执法处罚力度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国家、重庆市级层面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的需要。三是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的需要。2020年9月,国家成立了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矿山安全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主动适应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需要更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矿山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问2: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系统治理、精准管控。从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基本条件、严格安全和技术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等提出要求,同时针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进一步明确准入条件、提高规模保障等重点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聚焦防范遏制较大事故这一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三是坚持依法治安、规范实施。《实施方案》经过多次座谈研讨、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最终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正式公布施行。提出的措施明确、具体,便于监管部门和企业能落实、可操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指导未来一段时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问3:《实施方案》与以往的要求相比有哪些新突破?

答: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非煤矿山监管有关部门的职责。二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专家和建设验收作了明确要求。三是优化采矿权设置,新设矿权和增划资源禁止以山脊划界,从源头上解决矿山先天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出了一些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的新举措。五是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在矿时间作了要求,切实抓住“关键少数”,进而压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问4:《实施方案》是如何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认真履职的?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关键所在。特别是部分中小型非煤矿山的实际控制人,常年不在矿山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矿山的生产安全状况不了解,但往往又在遥控指挥矿山的生产经营工作,所以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认真履职非常必要。《实施方案》主要从“关键少数”的范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在矿时间、隐患排查制度落实、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追责问责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问5:《实施方案》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一是针对目前有的非煤矿山企业假整合问题,提出了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当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二是针对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期间发生重大变更报批和验收不规范的问题,提出生产期间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规定的重大变更,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应当对重大变更工程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三是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专业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把关不到位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根据非煤矿山类型、生产规模邀请相应专家审查。

五、专家视角

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宏图表示,江津区矿产资源丰富,矿山数量较多,规模普遍较小,2010年以前94座,从业人员大多是打石匠,没文化,没技术,矿山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差。自2010年以来,矿山企业开始关闭、整合、重组,关小扶大,至今仍有矿山数量25座,实际生产9座,其中大型矿山2座,中型矿山7座,其余均为小型矿山。此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提速“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助改善矿山安全生产基本面,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上述两个文件精神,江津区结合实际,多次征求专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制定了《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1月31日正式发布。应该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更加具体,落细落地,具有可操作性,是推动江津区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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