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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29 16:43:03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市第六次党代会以及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焦科技创新主方向,加快江津产业转型升级,探索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攻关机制,调动利用全社会科技创新资源,攻克江津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推动江津高质量发展,结合江津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江津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后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重点包含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主要聚焦一二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的共性关键技术以及重大公益性需求,重点关注无人机及反无人机、玄武岩新材料、交通检测、山地丘陵智慧农机等四个细分领域和“4+1”主导产业第二部分为需求方及揭榜方要求,需求方和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明确发榜单位应是区内企业并且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保障项目资金持续投入、并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在我区率先示范应用,并能显著提高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可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明确揭榜单位性质,以及须达到能够完成发榜单位提出的任务,且提供的攻关方案及相关技术、设备等投入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要求。第三部分是项目管理,明确了“揭榜挂帅”制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包含需求征集、需求论证、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评审推荐、组织对接、揭榜公告、项目监管、结题验收等环节。由区科技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方需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资金投入预算、成果归属等内容。区科技局会同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揭榜方需提出项目可行性方案、技术路径等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会同需求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需求方、揭榜方对接确定合作意向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向全社会公示。区科技局配合各方对接洽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监管,待项目验收结题后拨付相应补助资金。第四部分是资金管理,资金保障以需求方提供配套资金为主,财政资金对揭榜挂帅项目的主要出资方采取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财政资金对单个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不超过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50%(包括市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第五部分是组织保障,明确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及平台镇街的责任分工和容错纠错原则及宣传引导工作职责。第六部分是其他事项,明确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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