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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04 15:24:01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37号),结合我区实际,江津区司法局代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2022年度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适用事项

确定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主要内容

由各单位申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审定,最终确定4个规划类事项纳入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2022年度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区残联承办的《江津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二区文旅委承办的《江津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三区经济信息委承办的《江津区中小企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2-2025)》;四是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的《江津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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