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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6 17:05:37

一、起草背景

江津区是重庆市重要的畜禽产品主产区,其中生猪和家禽生产在重庆市占有重要的地位,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既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又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推动全区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绿色发展。

二、编制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组成部分,通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能有效引导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

(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重庆市江津区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强化规划政策引导,编制《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江津区实际,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规划》。通过书面发函和召开专题会的形式多次征求了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农业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的意见,并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采纳,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了专家评审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二)标准规范

1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

4GB/T 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GB/T 25169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6GB/T 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7GB/T 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8GB/T 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9GB/T 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0HJ 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1HJ 102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2HJ/T 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3NY 525有机肥料

14NY/T 1169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5NY/T 206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三)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

3)《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5)《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62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7)《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5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

9)《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的通知(江津府发〔2020146号)

10)《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66号)

11)《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备〔20181162号)

12)《江津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9—2023年)

五、规划重点内容

《规划》共包含总则、区域概况、指标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共八个章节。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背景、编制依据、规划年限。

(二)区域概况。主要包括自然气候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生态环境概况、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三)指标目标。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指标、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养殖量控制、规划目标、目标可达性分析。

(四)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强化源头管控,推行畜牧业融合发展;坚持精准治污,抓好畜禽养殖产业污染治理;提高技术水平,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科学和智慧治污水平。

(五)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

(六)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所需资金以养殖场(户)自筹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并积极争取市级及区级财政资金的支持。

(七)效益分析。主要包括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改善区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三个方面。

(八)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撑、加强宣传教育。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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