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26 10:17:54

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1127号)经区政府同意,于20219月13日印发,并对外公开发布。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动江津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核心举措

(一)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包含3大部分内容,即:指导思想、主要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措施。

(二)核心举措

一是建设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平台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建设企业内部创新平台,鼓励他们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制造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丘陵山区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平台或技术创新中心。

二是鼓励农机装备研发协同创新。鼓励农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上下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赢机制。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参与重庆市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联盟,共同推进智能化等新型农机装备的创新研发。

三是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加强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探索解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及花椒等山地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技术和农机装备问题,形成符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的农机装备配置及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四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实施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支持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推动粮油作物机械化向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领域拓展延伸。

五是推进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按照“谁用谁建、先建后补、差额自筹”的原则,鼓励整社整村集中连片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便于大中型农机下地作业。

六是加大宜机化改造资金投入。统筹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合力推进宜机化农田建设。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改造中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参与重庆市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田宜机化改造。

七是促进农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构,探索对农机具库棚、烘干机房等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合理布局建设农机具存放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示范点,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八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推广应用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优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加强购机者补贴申领服务。

九是组织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机耕、机播等多元化作业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

十是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育。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智汇农机手金蓝领成长计划等项目,加强农机生产、使用一线适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给予技能人才评价补贴。遴选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竞赛,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重庆市农机  “土专家”名录。

十一是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农机产品取得的收入,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有关农资和提供有关作业服务,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农机作业和维修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农机制造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等政策。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装备和产品,以及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出口国产先进农机装备和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十二是鼓励农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农机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为其提供对外投资备案等便利化服务,落实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注册、境外参展等方面费用支持政策。

十三是加强金融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农机新型服务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机户和农机合作社等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装备抵押贷款业务。

十四是支持开展跨区作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支持农机手依法考取驾驶操作证,免费为其办理证照申领、年检年审。支持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开展跨区服务,免费为其发放跨区作业证。

三、关键词解释

农田宜机化改造:是指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为指导,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为标准,综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有机质提升等工程和生物措施,对现状土地进行连通地块、并小为大、调整布局、培肥土壤等有利于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持续改造过程。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