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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5 15:00:00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文件,为确保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等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力争打造渝西八区营商环境排头兵。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任务台账。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结合《2023年江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江津府办发〔2023〕46号)文件,认真梳理任务清单事项,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二)加强专项调度。各牵头部门原则上应每月开展专项调度,组织相关配合单位研究重点任务清单事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适时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域任务事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跨部门的卡点难点问题。

(三)做好综合调度。区营商办每季度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要求,研究谋划重要政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强化督查督办。区营商办对任务清单推进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及时反映进度较慢的事项和痛点难点问题。区政府督查办将采取实地督查加强督办,同时将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宣传

(一)明确报送内容。加强动态信息、经验信息、调研信息“三类信息”报送。动态信息主要反映对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相关单位推进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情况。经验信息主要反映任务清单事项成果、创新实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情况。调研信息主要反映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明确报送要求。紧扣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任务清单重点、要点和热点,及时、准确地报送重大情况和重大进展,真实、全面地反映工作成效和亮点。各牵头部门每两周至少报送1条动态信息,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及时报送经验信息,区营商办将适时向有关单位约稿;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相对固定,保持工作连续性。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互联网邮箱(564693914@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营商环境+信息题目”,正文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涉密信息按规定渠道报送)。

(三)强化新闻宣传。各牵头部门要健全“日常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确保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事项完成一项推广宣传一项,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共同推动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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