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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江津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07 14:18:5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文件精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草拟了江津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并于2023222日(星期14: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27日至2023222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710734103@qq.com




附件:江津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


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7














附件



江津区贯彻落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征求意见稿)

序号

贯彻落实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1

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融资、社保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降费率政策,降低用人成本扩大缓缴政策范围,缓解资金压力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优化经办服务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区银保监分局、江津区税务局级相关部门

2

落实市局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企合作等3个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继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级相关部门

3

继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督、严谨规范处理投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的通知》(津发改规范〔20223号)要求,指导招标人规范使用标准范本,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等力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清理并及时纠正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局、司法局级相关部门

4

制定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相关工作举措,通过建立专班、加强要素保障、完善考核机制,推动我区投资增速10%以上。

发展改革委

级相关部门

5

抓住我区营商环境创新城市试点机遇,开展同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审批,建立级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在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推落实多规合一生成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开通“急事急办、特色特办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委水利局

级相关部门

6

按照市级要求,定期做好重点项目清单动态推送工作和融资对接。及时下发市级、区级重点项目清单,督导区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融资对接工作,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打通重点项目融资梗阻,推动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

发展改革委、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

级相关部门

7

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基金支持相关投向领域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基金+专项债+市级重大项目+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及设备更新改造四合一的工作调度体系,带动各类政策协同发力,促进专项债、中长期贷款、设备更新贷款等多种资金加快使用。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

级相关部门

8

积极落实重庆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引导完成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申报工作,督促区内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跟踪督导。

财政局、区审计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

级相关部门

9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在工业企业中大力宣传中长期贷款政策,鼓励有需要的企业积极按时申报

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试点银行级相关部门

10

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贯彻落实市级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车购买补贴政策,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东风小康、重汽轻型汽车等整车企业通过让利促销、试乘试驾等方式下沉市场,根据市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探索举办新能源汽车销售下乡、充电设施下乡、交通法规下乡、金融服务下乡、维修保养下乡、视频直播下六位一体活动,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计划年内组织汽摩商会或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新能源汽车)展示展销活动,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商务委)

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商务委、税务局

级相关部门

11

鼓励重百新世纪、苏宁易购集团在江津区开展“重百新世纪惠民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惠民补贴"等活动。落实《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支持餐饮等领域消费升级发展。

商务委

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区银保监局等级相关部门

12

积极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抢抓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主枢纽发展机遇,加快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商务委、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级相关部门

13

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专项项目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高我区铁路货运量占比,争取市级公转铁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持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级相关部门

14

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加强对外资企业政策宣讲,鼓励外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建立外资外商项目库,优化招商考核体系,将招引外资作为2023年重点招商目标,研究优化2023年考核方式,突出市外招商资金到位额指标考核。

经济信息委、商务委招商投资局

级相关部门

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

15

坚持全范围内“一张清单”管许可,全面落实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区政府服务办

级相关部门

16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实施规范,完善服务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区政府服务办

级相关部门

17

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全面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监管实行“无事不挠而又无处不在”有效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司法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级相关部门

18

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针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强化川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积极开展川渝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级相关部门

19

积极配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修订,配合制定(修订)教育、人力社保、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市场、数据、林业、医保等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司法局

级相关部门

20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罚款设定,查处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严格执行市级单位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司法局

级相关部门

21

印发《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江津区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机制,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工作制度健全隐性壁垒问题线索投诉、处置、反馈闭环机制(发改委)贯彻落实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分工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

级相关部门

22

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在全区登记注册窗口全面落实登记注册业务规范和审查标准,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充分运用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有效纠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利用“一网通”平台功能,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人力社保局江津区税务局等级相关部门

23

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做实公民婚育、义务教育入学、公民退休、军人退役、公民身后、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助残扶残、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灵活就业、企业准营、员工招聘、证照并联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流程重塑和“全程网办”能力建设。

区政府服务办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委

24

按照全市数据共享交换相关要求,升级区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汇聚区内各类数据,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共享交换,为数字政府、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智慧应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级相关部门

25

按照全国统一规范,为我全量市场主体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加强引导市场主体下载运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依托“渝快办”平台对接改造江津区业务办理自建系统,通过授权调用电子营业执照以及企业相关信息,实现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信息纸质件和复印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免提交,督促各部门继续落实简化程序,精简材料,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并持续推广应用。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级相关部门

26

加强考生移动APP推广宣传,方便考试信息查询。

教委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级相关部门

27

做深做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加快培育实践案例,巩固拓展改革成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宣传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区政务服务办

级相关部门

28

在全市率先探索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特困供养认定权限下放到全区30个镇街,形成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社会救助运作机制。

民政局

级相关部门

29

简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资料,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社保卡)便可申请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申请人登录重庆人社APP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申领程序。

人力社保局

级相关部门

30

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关要求,按照重庆市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我区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按规定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江津区税务局

级相关部门

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31

通过公共媒体、新媒体平台、税企互动平台、短信、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缓缴政策宣传,提升广大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确保缴费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政策;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厅、47512366缴费服务热线人员和一线基层税务干部懂政策、能操作、会解释,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内容和操作口径;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发现舆情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持续优化缴费服务措施,大力推行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积极引导缴费人通过12366税务咨询热线、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完成缴费业务线上咨询及办理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

人力社保局税务局

级相关部门

32

贯彻落实《重庆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庆市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津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津区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统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梳理汇总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级相关部门

33

针对重庆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周开展12次常态化专场招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招聘对接和就业见习等措施,发掘更多临时性、过渡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促进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人力社保局、教委

级相关部门

34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年度书面审查工作,推进“两金三制”制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人力社保局

级相关部门

35

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加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按需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抗旱应急响应加强对抗旱资金补助项目的监督指导,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发挥抗旱保供水效益。及时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采取抽水保再生稻,以及补、改、增种秋红苕、秋玉米、秋马铃薯等措施,保障好粮食供应

水利局、农业农村委

级相关部门

36

积极争取生猪等种业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种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江津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稳定生猪产能,提产稳产保供给能力。加快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特别是生猪养殖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级相关部门

37

加快区内输变电站及其输入送出线路建设,推进风光电及燃机发电、蓄能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电力通道保护提高全区供电可靠性。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

级相关部门

38

密切关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关闭关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协调承运重点物资船舶优先过闸,全力保障重点物资水路运输

交通局

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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