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30 11:10:00



各镇街,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江津区企业人才激励七条》(津经信委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历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兑现工作严谨有序。用人单位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二级班子负责人、与申报人才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对人才开展测评并填写测评汇总表(附件1。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围绕人才的思想素质、作用发挥等方面,研判申报人才的资格条件。

二、申报项目及兑现政策

1申报项目:安家补助

2兑现政策:企业从区外引进,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简称“双一流高校”),为我区急需紧缺且表现优秀的,享受每人5万元安家补助分五年发放

三、申报对象

(一)已获评的青年人才20192020年度已申报并审核通过获评的“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请提交测评汇总表(附件1)和2022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新申报的青年人才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工商注册地纳税登记地在津企业引进的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青年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1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良好;

2工作踏实肯干,综合表现优秀;

320211231日前年龄在35岁及以下;

4)符合兑现政策的有关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青年人才2021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

2申报资料弄虚作假;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受刑事处罚。

3新申报的青年人才需提交材料

1青年人才重要业务骨干作用发挥情况测评表附件1

22022年“双一流”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若签订的3年,请提交在津工作5年承诺书附件3

7)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在津参保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时间方式

请申报人员所在企业527日前初审后将全部纸质申报材料交区经济信息委318办公室并填写《2022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汇总表》(附件4电子件报送邮箱7594330@qq.com

、其他

1来津人才符合我区其他人才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计算的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2联系人:周靖联系电话:81222222

收件地址:江津几江街道鼎山大道605号区经济信息委318办公室(客运中心旁)


附件:1引进人才重要业务骨干作用发挥情况测评表

22022“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

3在津工作5年承诺书

42022年“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汇总表

5“双一流”高校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513




相关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科学城江津管委会(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区现代农业园区各镇街。

















附件1


青年人才重要业务骨干作用发挥情况

测评汇总


用人单位(盖章):测评时间:2022

序号

人才

姓名

所在岗位

人才是否发挥重要业务骨干作用

总票数

票数)

票数)

1






2






3






4






5






6






7







注:1.申报人才在所从事领域发挥业务作用测评率未达到80%的,原则上不得享受“安家补助”;2.测评率=获“是”的票数/总票数。




附件2

2022“双一流”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


性别


国籍


照片


户籍所在地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来津工作

时间

xxxxxx月)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银行卡开户行

(请具体到支行)


申报项目

安家补助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均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用人单位

意见


(请从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方面作简要评价)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注:本申请表可双面打印。

附件3



本人为……公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申请江津区“双一流”全日制硕士青年人才安家补助,因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现承诺在津工作时间为5年及以上。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20225月……日


附件4

2022年“双一流”青年人才安家补助申报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开户行(具体到分行)

银行卡账号

电话

备注

























































注:请于20225271800前将此表用excel格式报邮箱7594330@qq.com


附件5


双一流高校名单

名次

学校名称

名次

学校名称

1

北京大学

20

山东大学

2

清华大学

21

中南大学

3

中国科学院大学

22

厦门大学

4

复旦大学

23

同济大学

5

中国人民大学

24

东南大学

5

浙江大学

2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

上海交通大学

26

东北大学

8

南京大学

27

西北工业大学

9

武汉大学

28

华东师范大学

10

中山大学

29

北京理工大学

11

吉林大学

30

华南理工大学

12

华中科技大学

31

大连理工大学

13

天津大学

32

湖南大学

14

四川大学

33

重庆大学

1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4

中国农业大学

16

南开大学

35

兰州大学

17

北京师范大学

36

华中师范大学

18

西安交通大学

37

电子科技大学

19

哈尔滨工业大学

38

西南大学


名次

学校名称

名次

学校名称

39

河海大学

59

湖南师范大学

40

武汉理工大学

60

上海大学

41

西南交通大学

61

暨南大学

42

北京科技大学

62

合肥工业大学

43

华中农业大学

63

哈尔滨工程大学

44

北京交通大学

64

南昌大学

45

西北大学

65

陕西师范大学

46

郑州大学

66

华南师范大学

47

南京农业大学

67

东华大学

48

华东理工大学

6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9

苏州大学

69

云南大学

50

南京理工大学

70

北京协和医学院

5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71

上海财经大学

52

东北师范大学

72

福州大学

53

南京师范大学

73

中国矿业大学

54

中国海洋大学

74

中国政法大学

5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5

江南大学

5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76

北京化工大学

5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58

北京邮电大学

78

河南大学



名次

学校名称

名次

学校名称

79

宁波大学

98

东北农业大学

80

首都师范大学

99

南京邮电大学

81

广西大学

100

四川农业大学

82

长安大学

101

大连海事大学

83

北京工业大学

102

海南大学

8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3

河北工业大学

85

中央民族大学

104

中国药科大学

86

西南财经大学

105

天津医科大学

87

太原理工大学

106

北京中医药大学

88

安徽大学

107

天津工业大学

89

北京林业大学

108

上海中医药大学

90

辽宁大学

109

成都理工大学

91

贵州大学

11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92

新疆大学

111

南京林业大学

93

内蒙古大学

11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94

中央财经大学

113

延边大学

95

东北林业大学

114

石河子大学

9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15

南京中医药大学

97

华北电力大学

116

宁夏大学




名次

学校名称

名次

学校名称

117

西南石油大学

129

北京体育大学

118

广州中医药大学

130

外交学院

119

成都中医药大学

131

北京外国语大学

120

天津中医药大学

132

海军军医大学

121

上海海洋大学

133

空军军医大学

12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34

中央戏剧学院

123

青海大学

135

中央音乐学院

124

西藏大学

136

中国音乐学院

125

国防科技大学

137

中国美术学院

126

中国传媒大学

138

上海体育学院

12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39

上海外国语大学

128

中央美术学院

140

上海音乐学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