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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30 10:08:59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审计局工作安排,潼南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江津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区审计局对区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第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全面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和应对收支矛盾,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向好。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经济发展稳步向好。推动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5.1亿元,本级税收增长13.3%。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10.74亿元,支持市郊铁路江跳线过江段等19个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6亿元支持87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提振经济作用。

——增收节支保障民生,财政运行保持平稳。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96亿元,增长0.46%。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3.29亿元,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0.32亿元,清理收回部门结余资金1.77亿元。安排1亿元兑现就业创业补助,安排6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加大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投入,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聚焦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牢风险底线。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序消化存量债务。严格落实“631”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监测预警,用足用活金融机构支持化债政策,稳妥化解平台债务风险。用好19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16亿元配套融资,分类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治理效能稳步提升。完成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加大镇街“三保”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开发区财政结算关系。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加大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改革融合衔接。有序推进数字财政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新增模块贯通运行。

——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以审促治取得实效。截至6月底,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大类42个方面的问题已经基本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9.13%,整改相关问题金额9671.31万元,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5项。尚余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未完成整改,项目进度为95%,预计今年内完成整改。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相关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今年上半年,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一是6个单位50个重点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2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887.61万元,50个单位超年初预算采购2.78亿元。二是区财政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7074.85万元纳入财政代编,未及时分配下达代编预算14,750.5万元。三是区财政动用预备费1.76亿元未严格履行动用审批程序,3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预备费1.75亿元。四是财政总决算部分数据账表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中“三公”经费数据与预算执行数据不一致。

2.专项资金和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区财政未在30日内分配23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305.48万元。二是3个单位专项资金14,945.49万元使用不及时。三是1个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兑现专项补助资金160万元。四是1个单位1个项目工程量未达绩效目标要求。五是区财政未在6月底前完成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未开展对部门整体绩效中共性指标实现情况的评价,未将绩效自评结果及重点评价结果进行运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决算情况审计。

重点对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2个镇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08.9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415.13万元。二是2个部门年初结转14,773.15万元预决算编报口径不一致,未将拨款收入4603.56万元纳入决算编报;1个镇决算报表少列固定资产87.50万元,1个镇决算报表少列办公费等支出33.08万元。

2.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部门年中追加预算19,369.14万元未执行,超预算采购175.91万元。二是1个镇动用预备费41万元未提出动用方案,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0万元。

3.收支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部门专项资金2137.57万元使用不及时。二是1个部门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362万元、利息收入14.24万元未及时上缴。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对我区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重点建设任务未完成。1个项目完成总投资约0.5亿元,仅完成任务目标的25%,围网内设施建成4456平方米,未达1万平方米的要求,围网外未建设制冷工艺等相关设施。

2.建设项目效益未发挥。1个项目部分区域未投入使用,未开展相关作业。

3.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收回建设扶持结余资金561.29万元,未及时拨付扶持资金2990万元。

(二)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项目申报统筹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未将应拆除应修缮加固的16栋危房纳入年度项目计划,未按鉴定报告要求督促相关学校对其进行分类处理。二是1个部门未对小型维修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导致部分项目分散实施规避随机抽取发包的要求,个别学校同类维修和改造频繁。三是2所学校未经批准使用自有资金建设3个项目。

2.造价审核机制不完善。一是8所学校10个项目预算编制、审核高估冒算,涉及金额47.75万元。二是1个部门长期委托的7家造价咨询公司存在人员穿插执业,关联公司实施同一项目不同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实施项目个数占总项目的50.48%。三是1所学校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1个项目预算和结算审核。四是12所学校25个项目多计工程款40.72万元。

3.建设程序和现场管理不规范。一是58所学校73个项目未办理基本建设手续或先开工后办理。二是2所学校2个项目变更20.87万元未进行变更审批。三是1所学校通过中介机构压低预算规避随机抽取发包。四是17家施工单位涉嫌在9所学校26个项目中挂靠承接业务。五是4所学校4个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涉及金额85.47万元。六是6所学校9个项目签证不实,涉及金额39.88万元。

三、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变更累计金额超过概算批复基本费463.16万元、单项变更增加533.95万元未进行变更审批,EPC项目招标前未按规定取得初设、概算批复导致后期建设规模及工程投资增加。二是1个项目43项装修变更235.02万元未进行变更审批。

2.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75.97万元。二是1个项目结算超概算批复747.02万元,未在设计变更取消外墙保温后取消实施相关工程100万元,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结算条款不一致,对参建单位人员未按约定履行变更管理审批,对施工单位分包未进行管理审批。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重点对1个国有企业进行了经责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企改革不到位。未及时清理、注销6户长期非正常经营子公司,13户子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存在重合。

2.内部控制不严格。一是未针对子公司具体分类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权责边界,未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付决策制度。二是1个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9000万元未经会议决策;1个下属公司未建立代偿、追偿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及时收取融资担保费8.32万元。

3.资产管理较薄弱。一是应收未收资产转让款及利息230.69万元,未及时对2家已注销或划转的公司股权投资作下账处理,未按规定对出租资产开展评估,无形资产登记台账与财务账数据不一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二是1个下属公司出租资产未报批,应收未收租金25.24万元。三是该企业和1个下属公司部分资产出租标准不一,存在转租现象。

4.运营管理能力不足。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即开工建设造成损失。二是1个下属公司出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涉及合同金额1334.42万元。三是1个混改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弱,开展的7个项目均来源于集团公司,个别中标项目存在提高价格转包给关联公司实施;1个混改企业制定的公司章程与投资合作协议部分条款约定不一致,存在股权流失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10个经责审计项目中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4个单位8处房产闲置、2处危房未处置。二是2个单位18处资产未办理产权。三是4个单位未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四是8个单位账账、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未入账、已处置资产未下账等情况。

2.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一是4个单位资产出租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二是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进行租金评估或公开招租。三是1个单位部分资产出租未签订合同。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重点对2个镇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在4个单位经责审计项目中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5个单位存在违规侵占耕地和林地的问题。二是1个单位未完成营造林任务,部分营造林质量不佳;1个单位营造林质量和退耕还林管护不到位。三是1个单位废弃地膜回收任务0.36吨未完成,3个点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1处农家乐厨房污水直排污染土壤。  

2.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不到位。一是4个单位存在水质不达标、清漂不到位、污水直排等问题。二是2个单位禁捕执法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1个单位部分企业未办理排水许可,1个企业采矿点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未通过验收。

五、审计工作成效情况

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21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886,493万元、违规金额2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678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81,933万元,审计建议被采纳53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3项,移送问题线索16件。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促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规范财政收入征收秩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提升预决算编制科学化水平,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严格预备费动用,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强专项资金及债券资金管理,及时分配拨付做到专款专用,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压实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各项重点任务。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监管责任,聚焦教育、医疗、社保、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落实落细惠企利民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及时清理违规制定的招商引资政策,强化对已落地招商引资项目的后期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益。

(三)持续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序推进“三攻坚一盘活”工作,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地方债务全口径管理,加快存量债务化解,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压实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国有企业内控管理、业务经营、对外投资、担保借贷等关键环节风控能力,防范国资损失风险。切实加强对水资源、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及环境的保护力度,防范生态损毁风险。

(四)持续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政府投资与财政预算衔接工作体系。压实业主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工程招投标,按程序进行变更,从严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各环节风险。

(五)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从发现问题到整改销号实现闭环管控。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

本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力度,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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