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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02 14:53:13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报告中反映的62个问题,完成整改25个、下一步规范36个、部分整改1个,整改率98.39%,整改相关问题金额9.2亿元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已追收土地价款和配套费2.37亿元,收缴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等非税收入901.95万元,退还应减免的配套费37.53万元。切实规范预算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完整编入年初预算,进一步规范财政代编预算。规范预备费动用、跨年度预算平衡、银行账户管理等工作,11家单位账户已清理完毕。积极盘活财政资源,收回存量资金565.21万元,收回未使用债券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区级预算及20232025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将各类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杜绝超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定期通报,将执行情况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的通知》规范管理,杜绝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采购执行不够好等问题。

3.镇街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2022年起,凡是区级部门通过银行存款拨入的专项资金,都已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列支。完善镇街代收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回以拨作支的83万元用于项目支出,收缴2.44万元利息收入。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及时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加快项目推进,按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拨付。追回35.7万元、补缴65.42万元。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和考核。组织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2022年度的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随部门预算报送区人大审查,并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预算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

5.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将下属子公司并入集团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市场竞争类业务板块、发展实体经营。盘活资产,加大资产出租力度,增加企业收益。加强项目管理,避免投资中断导致损失,审计发现的17个停工缓建项目,3个已完工,10个正在推进当中,4个停建。三是持续管控融资和担保风险,将融资与预算工作相结合,每月统计上款时序,控制负债规模和货币存量比例。严控担保风险,修订完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履行程序、完善手续,加大担保贷款的追偿力度,依法提起诉讼2件,收回代偿款850.7万元。

2)行政事业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资产及时报废处理,出租或处置按规定进行报备。加紧办理无产权房屋的产权手续,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措施,加强修缮管理。清理转租门面按“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整改。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贯彻可持续发展环保理念,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及次级河流整治,2021年度3项水质检测全部达标。加强土地污染防治,严格监控医疗废物,加强对有环境隐患的重点地块日常监管,及时按要求转移露天存放的危废物品。制定《江津区2022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治理大气污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内部管理职责,规范项目从程序审批、过程管理、结算办理等全周期的管理。区财政局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变更审核和结算复查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强化评审质量和造价管理。修订《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稿)》,将中介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进一步管好用好中介机构。督促5个项目业主扣回应审减未审减工程款1129.59万元。

(二)促进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区政府始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整改原则,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审计整改的重要内容和最终目标,不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建立完善制度46项。其中: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出台《关于切实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34号)、《重庆市江津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通知》(江津府发〔202222号)、《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区级预算及20232025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25号)、政府采购等制度6项;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35号)、《江津区加强国有平台类公司债务监管实施方案》、《江津区国有平台类公司融资成本指导价调整方案》(区政府办工作抄告〔202244号)等3项;深化审计监督工作方面,出台《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津审发〔202210号)、《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津审发〔202211号)2项;其余各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35项。

二、全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一)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

1.进一步强化预算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入秩序。出台《关于切实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34号),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重要性,严禁编造虚假财政收入,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切实提升收入质量。进一步压实征管责任。在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情况下,密切关注重点收入、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层层压实征管责任,充分发挥税费保障机制作用,利用综合治税平台、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等手段,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税费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税费清欠工作力度。成立税费欠缴清理工作专班,确保理清全区欠缴税费基数及欠缴企业可执行资产、债券情况,通过约谈企业、“以资抵欠”、司法追缴等方式防止税费流失。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完成城区及双福片区公共停车位经营权转让、四面山片区广告经营权转让工作,增加非税收入约14.3亿元;有序开展闲置、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土地、林业、矿产、森林、水资源等国有资源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为下一步盘活发挥国有资源资产的最大效益。

2.持续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持续规范预算编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区级预算及20232025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单位完整编报收入预算、规范编制支出预算、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切实提升预算编审水平。持续巩固项目库管理。全面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单位所有预算支出必须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从严从紧管控预算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年初预算大幅压减的基础上再次压减部门经费2.9亿元,年内拟出台政府过紧日子12条举措,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年度中增支,减少和规范预算变动事项,对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预算安排,19月项目支出预算追加同比下降64.8%;严格库款支付管控,严格根据收入进度和库款保障水平,在预留“三保”、偿债刚支后按“轻重缓急”核定单位支付额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继续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构建起“制度+技术”的管理体制,用信息化手段将预算管理规范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预算管理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清理盘活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在年底前由财政收回;对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对象的部门预算,在630日前未分配的一律由财政收回统筹;对因项目任务完成、项目提前终止和项目计划变更等原因当年或以后无需继续支出的上级和区本级资金,一律由财政收回统筹,今年已收回统筹资金约1亿元。

3.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在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出台前、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严格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持续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及评价工作。继续落实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继续落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更加关注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的关联性、绩效指标值与资金总量的匹配度以及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今年完成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1594个、自评资金规模117.54亿元;开展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9个、评价资金规模3.27亿元。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今年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构建预算绩效挂钩机制,有效运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4持续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及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培训。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运行为契机,区财政局于每周三定期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与系统操作及财政业务线上培训,着力提升单位预算编制精细化、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为严肃财经纪律,今年以来,区财政局陆续开展了预决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内控制度、政府采购等常规检查和财经秩序6+1”专项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整治、预决算公开、非税收入、差旅费等专项检查,区国资委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外股权投资等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整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区财经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二)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持续抓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3.75亿元,已全部发行到位,目前已实现支出21.88亿元,预计年内将实现全部支出。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接续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4.04亿元,安排预算资金支付政府债务利息7.34亿元。有序推动平台公司隐债“清零”。加强平台类公司债务监管。在坚持限额、成本”双控”等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清理平台类企业债务情况,摸清债务底数,推动融资成本压降,19月新增融资平均综合成本5.39%,较存量债务平均成本5.98%下降59个基点。持续强化企业资金链风险研判,各平台公司未发生任何债务违约事件,全区综合债务率严控在合理区间,未突破“红色”风险底线。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印发《江津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变更审核和结算复查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评〔20229号),进一步明确了审核范围、内容、时限、资料清单、部门职责、审核程序等,为严控项目设计变更、严控建设规模、严控造价成本、严控政府投资项目普遍超概算的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持续拓展审计监督范围。

加强财政审计,持续规范财经秩序。一是加强组织财政收入审计。积极对接上级审计机关,统筹谋划预算执行审计和税收审计。将税收、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作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加大税收、非税收入追缴力度,联合财政部门和征收单位,强化征收手段、挖掘税收“潜力”、堵塞制度“漏洞”,将欠缴税款、非税收入及时追缴入库。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纳入2023度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审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益发挥情况,促进预算安排、项目执行与绩效结果的有机衔接。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审计,保障发展健康可持续。把审计的重点放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企业运营风险、盘活现有资产、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从从体制机制上揭示问题,从规范管理上提出建议。逐步把矿产、土地资源利用、水资源费用征收、环境治理等纳入审计监督。加强债务审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持续关注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控制情况、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紧盯资金使用进度和使用效率,密切跟踪隐性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不论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审计,还是在国有企业审计、经责审计中,都将债务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三、切实提升整改工作力度

(一)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三类责任”,被审计单位主动认领主体责任,全面、准确地把握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结合部门职责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紧密结合,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审计机关从严落实督促责任,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应改尽改。

(二)提升整改成效。一是继续推问题整改,继续督促执收单位及税费清欠工作专班加大对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款和配套费的追缴力度。二是梳理近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屡审屡犯及共性问题清单,指导全区各单位自查自纠、规范管理,真正达到“治已病、防未病”的效果。三是建立区内所有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全面掌握各级审计机关揭示的问题,确保不重不漏,统筹推进审计整改。

(三)强化成果运用。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年度业绩考核范围。加强与纪检监察、区委巡察等的协作贯通,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合力。目前,区委巡察已经把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关注的内容,区委已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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