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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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7 15:44:35


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1727,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江人发〔202133号)。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及整改推进专题会,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台账管理、定时调度,在深刻剖析原因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一、关于持续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的问题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增强发展动力。1-9月,共计落实减税6.95亿元,惠及纳税人9100余户次,其中:2021年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0.24亿元,以前年度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6.23亿元,所属期2020年12月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1月体现减税0.47亿元。前10月,社保费共计减免4.84亿元,其中:养老、失业降低费率政策减免3.64亿元、小微企业政策减免0.75亿元、困难企业政策减免0.40亿元、笔电企业政策减免0.06亿元。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及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遏制违规收费现象发生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对我区2018年以来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

坚持“三保”优先兜牢民生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从严从紧管控预算执行,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坚持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截至10月26日,筹集资金6.35亿元,用于保障低保人员、困难群众、村(居)干部生活补助、社会福利老养设施改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筹集2.29亿元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军转干补助以及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待安排期间生活费;落实资金9.05亿元保障卫生健康领域平稳运行;支持疫情防控,投入资金0.62亿元全力保障疫苗接种工作;筹措资金0.26亿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区级安排1.40亿元、上级资金7.59亿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河库管护治理、农村饮水、林业生态保护等。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环保资金10.12亿元,重点用于五大环保行动和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三峡库区环境保护等支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前9月落实资金17.32亿元用于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助困难学生,落实公参民政策,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购置。加大科技投入,聚焦项目、基地、人才三个维度,筹措资金1.26亿元,用于科技创新激励扶持及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方面,促进全区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深入开展预算公开评审,组织开展三次区级预算公开评审工作,收到各预算单位资金需求项目159个,涉及资金12.95亿元,评审通过项目139个,调整项目18个,审减项目2个,审减资金2.80亿元,审减率21.6%。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取消节编公用经费,将公务用车定额保障标准由8万元/辆·年调为分类分档保障,较上年节支50%严格预算约束,减少和规范预算变动事项,严控年中增支,对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预算安排,合理把握支出安排节奏,坚决防止收支不平衡。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印发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79号)、《关于印发江津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江津府办发〔2021〕113号)、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务服务办发〔2021〕12号),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在已全面实现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基础上今年已完成非税国标系统上线及便捷缴款功能优化,彻底消除了跨行缴款、跨区域缴款的限制和缴款人重复跑路的尴尬局面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极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关于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问题

(一)完善预决算草案和报告编报工作。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区级预算及2022-2024年区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部门预算一律由财政代编,要求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减少预算不细致、部分项目有资金硬缺口、部分项目资金闲置的情况。

(二)切实规范财政收入征收秩序。深入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等审计整改的有关要求,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印发《关于切实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津财库〔2021〕32号),严禁编造虚假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充分发挥税费保障机制作用,加大税收、非税收入追缴力度,通过部门联动追收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缴款信用管理等手段,排查“短板”、发掘“潜力”、堵塞“漏洞”,将欠缴税款、非税收入及时追缴入库。

(三)加快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支出标准的建设与运用,逐步实现从“控盘子”向“控标准”的转变。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拆解细化支出项目开支内容,构建并逐步完善区级支出项目的分级分类管理框架体系。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扎实开展系统功能配置、业务流程联调测试等工作,截至目前,完成预算模块建设,预算执行及核算模块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所有预算单位用户权限设置、代理银行信息的采集以及7家代理银行国库集中业务、17家代理银行实拨业务的测试工作业已完成。

(四)积极盘活优质资源。努力挖掘潜在收益,积极应对减收压力,有效缓解收支矛盾。严格执行在9月30日前收回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的预算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今年收回资金2.50亿元,筹用于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推进的亟需的刚性支出;认真清理全区单位银行账户及暂存暂付款项,收回各类垫付及存量资金约2.35亿元。扎实开展财政资源公开招标,年均新增非税收入1亿元,其中:将行政事业单位等职工个人待遇委托银行代发,每年创收0.46亿元;将代管资金账户出让给银行,获得租金收入0.27亿元;将代管资金账户中的12亿元转出定存1年,获得利息0.27亿元。

(五)加强检查培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开展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财务管理、债务、非税及票据管理、绩效等培训逾1000人次。在继续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常规培训基础上,创新组织区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预算单位主要领导依法管财的意识和能力。15家区级预算单位、5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了十项会计业务,纠正了五方面会计基础工作错漏问题,加强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清理收回违规资金96.56万元。

三、关于全面加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津财会〔2021〕48号)、《重庆市江津区区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津财会〔2021〕49号)等文件,强化预算绩效责任,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探索利用电子报账监督系统,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监管。编制《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操作指引》,首次、全面、系统地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操作规范,引导各单位规范财政行为。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初步搭建预算绩效指标框架体系,建成江津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共性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库。积极探索预算安排、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今年已完成2020年度绩效自评项目1504个、自评资金量达145.64亿元,基本实现区级预算单位项目自评全覆盖;有序推进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项目14个、总资金量约8.77亿元。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拓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2021年纳入试点项目10个,审减项目1个。继续落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更加关注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的关联性、绩效指标值与资金总量的匹配度以及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关于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问题

(一)严格按计划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实事求是科学编制政府债务偿还计划,严格预算安排,有效化解存量债务。2021年全区存量政府债务到期本息26.70亿元已全部纳入预算安排,其中,19.81亿元到期债券本金通过市财政局发行再融资债券解决,利息5.87亿元、到期债券本金1亿元、世行贷款等外债本金0.02亿元,共计6.89亿元为本级财力安排,所有到期本息都已按时偿还。

(二)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长。签订“债务风险防控目标责任书”,明确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成功申报全国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建制区县,今年争取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再融资债券资金58亿元,2021年1-9月,化解隐性债务42亿元,完成全年隐债化解任务的71%。通过对隐债的置换延长了偿还期限,降低了债务成本,减少了利息支出,大大提升了债务风险的可控性。

(三)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新增债券申报要求,联合各区级部门、平台管委会策划债券项目,严格按照债券资金投向政策规定科学合理选择项目,并做好包装。动态跟进并定期通报项目支付进度,严格落实支出责任,督促支付进度慢的单位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将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支付的债券资金,调整到其他亟需支付的项目上,确保年内实现全部支出,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四)严格防范国企债务风险。强化风险排查预警,开展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前移管控重心,定期召开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资金平衡例会,着重开展事前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每月定期排查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未来三个月偿债风险隐患,分析财务月报数据,做到债务风险“早预防、早知道、早化解”。

五、关于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的问题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问题清单”。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最新要求以及市委书记陈敏尔“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整改落实要更加到位”的讲话精神和市长唐良智对各级各单位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一销号的要求,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研究“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牵头单位,统一工作思路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统筹,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多次与市、区审计局沟通并查找底稿资料,将审计查出问题拆分到具体项目、地块和事项,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制管理,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定期上报整改推进情况,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

(三)加强督促,源头治理确保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整改原则,督促各整改责任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全面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审计整改的重要内容和最终目标,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协调,从把握政策导向、吃透政策实质、注重政策实施绩效、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避免审计查出问题已犯再犯、改而又犯,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起到实效

深化配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区审计局依据《重庆市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巡察机构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办,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对未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整改进展严重滞后等情况的责任单位,作为党政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扣分事项,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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