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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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法规〔2024〕1473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营商环境牵头部门: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案例进行排查归集,建立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第一期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请各部门、各区县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类似情况,持续做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归集处理和通报工作。
附件: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通报(第1期)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通报
(第1期)
案例1:黔江区电力申请办理不畅等问题
2024年10月重庆今日关注报道,黔江区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办理流程不清、办理手续不明,部分光伏发电企业到黔江区投资建设,由于不清晰电力申请办理流程导致项目停摆。
处理情况:黔江区发展改革委编制《黔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明确业务流程、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监管责任等,实现资料交齐2天内进行电网踏勘,踏勘后5个工作日内,拉线、装表全部完工。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光伏企业、电力公司和各街道乡镇培训指导,协调解决分布式光伏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卡点问题。截至目前,10家企业283个项目顺利开工建设,154个项目实现并网运行。
案例2:江津区印发文件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
2024年9月,江津区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发现,《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德感工业园“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德感园发〔2022〕5号)明确:“医疗救援保障。依托医疗机构力量建立专业医疗救援队伍。2022年6月底前各园区分别与德鑫医院、德感卫生院、江津区中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救援演练。”该条款规定点名具体经营者,属于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相关被点名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扰乱市场公平竞争。
处理情况:2024年11月,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废止《关于废止德感工业园“一园一策”整治有关文件的通知》(津德园〔2024〕49号)。江津区为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清理废止存量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56份。
案例3:南川区涉企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南川区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2022—2023年,某建筑企业因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相关证件被处罚4次,未按批准路线清运建筑垃圾被处罚6次,累计罚款3.2万元,且每次处罚标准不一,存在执法简单粗暴的情况。
处理情况:针对涉企执法问题,南川区于2024年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编制执法场景清单,按照检查对象类型及监管等级,形成食品药品、物流运输、工业3个检查应用场景清单,涉及12个执法部门50余条检查事项;统筹开展园区组团式执法检查,实现“一支队伍”进园区;严控涉企检查频次,除各级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涉及投诉举报、因突发事件需进行排查等情况外,原则上每季度内不重复检查同一企业,企业每季度从至少接受“12+N”次检查减少到1次;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定发布南川区“首违不罚”清单,覆盖7个部门52个情形,对初次发现、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情形免于处罚。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247家,发现问题356条,均通过现场指出和责令限期等方式完成整改,无一起处罚案件,企业季度受检频次从“12+N”次降低至1次。
案例4:酉阳县违规建设燃气配套工程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2017年1月,原酉阳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与某企业签订《招商投资意向协议书》,拟引进该企业投资建设“酉东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2017—2021年,酉阳县五福镇、可大乡、车田乡、酉酬镇、偏柏乡在未按规定报批的情况下,与该企业签订供气工程投资框架协议,推进前期工作。2021年下半年,车田乡、偏柏乡、酉酬镇先后超越职权出具函件要求企业积极推进施工。2023年6月,酉阳县政府组建联合调查工作组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已违法建设近8公里燃气管网。
处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的行政许可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该项目不属于招商引资范畴,应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酉阳县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在车田乡、酉酬镇违规建设的天然气管道进行质量和价值评估,按程序依法依规启动公开招投标工作有序推进问题化解。对县经济信息委、原酉阳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车田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警告处分1人,约谈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酉阳县按照政企“双兑现”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延伸清理2008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正式合同3228个,排查出问题23个,已整改解决问题11个,正在积极推进解决12个。
案例5:双桥经开区拖欠账款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2020年1月,某公司建设的双桥经开区二期标准厂房及宿舍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021年4月,双桥经开区财务局审定工程结算价10509.20万元。截至2023年,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桥开投集团)共支付该公司工程款9609.19万元,有900.01万元尚未支付。
处理情况:经核实,因该公司在项目质保期内未履行维修义务、不承担产生的质保维修费用等原因,考虑当时支付尾款存在国有资金损失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双桥开投集团暂停了尾款900万元的支付。经法院调解,双桥开投集团与某公司达成款项支付一致意见,双桥开投集团已向某公司支付工程款900万元并支付利息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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