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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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江津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34号提案)收悉,经与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江津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生猪产业是当地畜牧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保障重要民生产品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江津持续做大做强生猪产业,不断夯实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基础,2024年全区生猪出栏74万头,保持全市前列。
一、关于“强化招商引资”的建议
招商引资是壮大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2月11日,全区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抓好畜牧业招商引资。近年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积极招商引资,先后引进温氏、正大、巨星等行业龙头企业入驻江津发展“生猪代养”,目前共有27家生猪代养场,常年存栏生猪近10万头。同时积极引进四川德康、新疆中新建等大型农牧公司在津建设养殖基地。以新疆中新建为例,企业计划在津发展30万头生猪养殖,前期企业高层已来津考察调研,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将做好后续对接服务,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在争取企业项目的同时,也强化招商宣传,目前正加紧编制招商手册,面向全国宣传江津畜牧业资源优势和投资优势,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养殖项目。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策引导与支持。一是政策性项目助推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2024年,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争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共计360万元,用于支持28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从项目实施成效上看,养殖场养殖效率、防疫水平持续提高,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今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落实资金用于支持生猪规模场标准化改扩建。二是关于“加大企业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目前养殖业贷款贴息项目仅针对牛羊产业,该项目为市级项目,由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三是从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的规定,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在保护耕地、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和村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原则上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修建农业设施;不得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设施农业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
三、关于“强化科技赋能”的建议
科技赋能农牧业,将有效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巧借“外智外力”助力产业发展。近年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加强了与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下称国猪中心)、市畜牧科学院、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对接合作。今年将与国猪中心共推华系田园猪生产技术集成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计划建设12套华系田园猪舍,并就科技成果和创新资源示范推广以及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加强合作。今年还计划开展生猪产业及养殖技术培训,邀请市农业农村委、市畜牧科学院、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等机构的专家授课,普及生猪养殖适用技术和前沿知识。二是充分发挥畜禽首席专家团队优势,积极开展生猪良繁体系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标准化建设、特色蛋品畜禽养殖试验等课题,开展不少于150场次的“一对一”技术指导。
最后,再次向你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由衷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陈华良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龚涛,联系电话:1363541603)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畜牧业招商引资。 |
2025年底前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2 |
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 |
2025年底前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3 |
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
2025年底前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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