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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江津区第十八届七次人民代表第07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6-23 16:33:34

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梅健代表在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石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第07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石板溪流域沿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我中心对石板溪河流沿线畜禽养殖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涉及石板溪河流沿线共油溪镇、石门镇、龙华镇三个镇,以上镇禁养区内均无养殖场(户)。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指导各镇督促辖区的畜禽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相关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认真填写《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记录》。

(二)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适用技术。按照畜禽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指导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参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配建相应粪污处理设施。

(三)认真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信息。涉及石板溪河流的相关镇对河流沿线的畜禽养殖场相关信息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登记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检查整改。加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管理,严格杜绝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落实养殖“三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镇严格实行养殖“三区”管理,对禁养区内已取缔关闭的养殖场(户)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技术指导,防止复养反弹。

(三)持续推广种养循环生态养殖模式。以种养结合为基础,以规模适度、循环利用为核心,推进“种养结合、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消纳利用。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325

(联系人:潘雪,联系电话:1399645631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继续强化检查整改,严格落实养殖三区管理,持续推广种养循环生态养殖模式。

2025年底前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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