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津区控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发展中心,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各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爱卫办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控烟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渝爱卫办〔2021〕6号)要求,为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贯彻落实《控烟条例》,推动控烟履约工作,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江津区控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控烟条例》,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推动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和监督执法;继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建设,启动无烟家庭建设;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提高戒烟服务水平;完成烟草流行监测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推动《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顺利施行。建立江津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江津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大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控烟效果。
(二)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80%;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100%;启动无烟家庭建设。
(三)建立控烟常态化宣传模式,各镇街、各部门全年分别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宣传材料投放平台不少于3种。
(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戒烟门诊,建设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控烟条例》
建立江津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协调解决控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落实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控烟执法联合行动,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公众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社会氛围。(区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二)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控烟干预工作的通知》(津卫办〔2020〕131号)。2021年,区级无烟党政机关覆盖率达要达到80%。全区共有党政机关96个,已通过无烟单位验收的53个单位(附件1),为确保无烟党政机关达标率,建成区所有党政机关、已成功创建或正在创建卫生镇的单位,没有经过验收的,必须在今年内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附件2),完善相关软硬件资料,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于10月底前自评合格后向区爱卫办书面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文明办共同命名,并作为文明单位(机关)验收、复审的重要依据,根据验收情况,区爱卫办向重庆推荐一批“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已通过无烟单位验收的单位只需继续完善相关资料,不再进行申报。(区爱卫办、区文明办、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确保医疗机构无烟环境建设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在全系统抽查10家单位进行考核。(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3.无烟学校建设。巩固无烟学校建设,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区教委要加大无烟学校创建力度,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工作于10月底前自评合格后向区爱卫办申请验收。(区教委、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4.无烟企业建设。创建无烟企业不低于4家(德感工业园、双福工业园、白沙工业园、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分别至少推荐1家企业,区疾控中心)。
5.无烟家庭建设。联合妇联、计生协积极开展无烟家庭创建。(区妇联、区疾控中心、区计生协、各镇街)
(三)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严格按照《江津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控烟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重大节假日、卫生健康”等主题日活动,以《控烟条例》、烟草危害、科学戒烟为重点内容,推进控烟宣传常态化建设。各单位全年开展控烟主题宣传不少于2次,以烟草危害、科学戒烟方法、戒烟服务等为内容的宣传资料投放平台不少于3 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适时推动控烟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向广大市民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及戒烟知识,倡导无烟生活。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危害。扩展宣传阵地,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网页弹窗、手机APP 等新传媒开展控烟宣传。(区疾控中心、各单位)
(四)加强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
区疾控中心要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照建设标准,设置戒烟门诊,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全覆盖。(区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五)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开展新一轮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持续获取青少年烟草流行相关数据,动态对比、分析近年来青少年烟草流行情况及相关影响因素,客观评价青少年控烟工作效果。监测点做好人员培训和协调工作,按要求做好现场调查、质量控制和资料上报,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区疾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步骤和标准要求,抓好控烟工作计划落实,特别是《控烟条例》工作的落实,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开展戒烟、公共场所禁烟等控烟工作。区爱卫办将联合区文明办、区疾控中心适时开展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报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江津区党政机关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3.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评估验收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江津区党政机关单位
一、区级党政机关(41个已验收单位)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老干局、区委党校、区档案馆、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国资委、区林业局、区信访办、区招商局投资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金融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供销社、民革江津区委、民盟江津区委、民建江津区委、农工党江津区工委、九三学社江津区工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区社科联、区文联、区侨联、区台联、区残联。
二、镇街党政机关(12个已验收单位)
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白沙镇、支坪镇、珞璜镇、石蟆镇、李市镇、油溪镇、先锋镇、蔡家镇、柏林镇、西湖镇、石门镇、永兴镇、龙华镇、吴滩镇、贾嗣镇、杜市镇、朱杨镇、慈云镇、中山镇、嘉平镇、夏坝镇、广兴镇、塘河镇、四面山镇、四屏镇
备注:加粗为已通过无烟机关验收单位(共53家);未通过验收的机关单位请按文件要求,10月底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区爱卫办书面申报验收。
附件2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一、党政机关概念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要求
1.成立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工作机构,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
2.制定建设无烟环境工作计划及控烟考评制度。
3.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范设置。
4.有控烟监督和巡查,及时制止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戒烟宣传教育和服务。
6.机关职工履行劝阻吸烟行为的责任和义务。
7.有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措施或活动。
8.单位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
三、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4.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并通报全体职工。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附件:1.无烟XX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
2.无烟XX管理规定模板
3.禁烟标识张贴及室外吸烟区设置有关要求
无烟X X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
为全面推进无烟XX(单位名称,下同)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XX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同志(本机关控烟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XXX、XXX、XXX(各部门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本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XX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XX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开展控烟监督巡查。负责部门: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
(二)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
(三)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负责部门: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
(四)开展无烟XX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负责部门:人事、财务、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
(五)开展无烟XX建设效果自评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
......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无烟X X管理规定模板
一、XX(单位名称,下同)机关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XX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在XX机关办公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会议室、传达室、机关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地下车库、食堂、楼梯、电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机关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机关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八、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十、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一、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XXXX年年XX月XX日起施行。
禁烟标识张贴及室外吸烟区设置有关要求
一、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所有室内区域应广泛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基础设计模板如下图所示),至少包括入口处、访客登记处、大厅、会议室、走廊、卫生间、茶水间、食堂、楼梯、电梯等区域,可根据需要扩大至室外区域。标识要醒目、位置要明显。
二、布置宣传栏及展板
可在宣传栏、走廊、茶水间、会议室、食堂、楼梯、电梯等区域张贴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定和控烟宣传海报,并在食堂或大厅等区域摆放展板。
三、室外区域吸烟区设置
鼓励扩大禁烟范围至室外区域。如不能实现室外禁止吸烟,可在室外设置吸烟区。室外吸烟区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避开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引导标识;
配置收集烟灰、烟蒂等的器具,并配备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资料。
非封闭的空间,有利于空气流通;
附件3
重庆市无烟党政机关评估验收标准
项目 |
标准及分值 |
一、组织领导 (10分) |
1.本机构有职责明确的控烟领导小组,2分; |
2.各部门有职责明确的控烟工作负责人,2分; | |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2分,并有资金保障,1分; | |
4.本机构领导成员都不吸烟,3分;有1位吸烟成员扣1分,扣完为止; | |
(6分) |
1.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2分; |
2.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2分; | |
3.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 | |
(40分) |
1.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5分; |
2.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 | |
3.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1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1次扣2分;每发现1个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扣5分; | |
4.设置室外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4分;设置不符规范,扣2分;无引导标识,扣2分;不设室外吸烟区,室外场所完全禁烟,管理办法等同室内禁烟场所,4分 | |
四、控烟监督巡查(10分) |
1.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3分; |
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3分; | |
3.有控烟监督和巡查相关工作记录及值班表,4分; | |
五、控烟宣传教育(10分) |
1.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形式,如新媒体、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至少3种,6分;少1种扣2分; |
2.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讲座、咨询、沙龙、戒烟大赛、控烟知识竞赛等,每年至少2次,4分;少1次扣2分; | |
(10分) |
1.有明确的全体职工劝阻吸烟的责任要求并制定相关制度,4分; |
2.工作人员及时劝阻吸烟,6分;有工作人员在场的吸烟行为未被劝阻,扣6分; | |
(8分) |
1.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4分; |
2.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4分; | |
八、禁止出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6分) |
1.本机构内商店、小卖部、食堂等不出售烟草制品,3分,发现扣3分;本机构禁止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3分;发现扣6分。 |
总分(100分) |
注:1.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达标,八项中如有一项得0分为不达标;
2.98分以上为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单位标准。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