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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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的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做到各级党委(党组)必学,各类法治培训必训,工作开展必用。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宣传团队,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体手段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全区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场,发送短信30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江津微普法更新12期,公益普法视频播放达8万余小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挂图在全区301个村社张贴悬挂,实现全覆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我区许可类压缩比83.36%,依申请类压缩比81.74%;许可类平均跑动0.11次,依申请类平均跑动0.17次。打造“无证明”城市,形成“无证明”事项335个,28种证明材料免予提交,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54项;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130个事项实现“川渝通办”,月均办件3000件。加强重点领域合作,与四川多地签署重点领域合作框架协议10余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促进全区消费恢复、稳经济政策汇编。将企业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察。开展“千人服千企”精准帮扶,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跟踪帮办制。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推动律师行业与商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开展“民企讲坛”法治讲座及普法宣传活动280余次,提供涉企法律咨询近4000人次。区行政服务中心获评“202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优秀窗口单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强化制发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处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同比下降38.23%。建成江津区规范性文件库,完成发布格式调整,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实现电子化报备。开展合法性审核340余件次,报送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核查部门镇街文件700余件,备案审查33件,制发通报3次,经清理决定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修改2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修订完善《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制定《2022年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依法及时公开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材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提交集体审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常务会。对2021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江津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总体规划(2021—2030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明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摸排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换发证件1778个。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3件次。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制发案例评析,创作行政处罚顺口溜,编制《行政处罚操作指引》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组织60余人参加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示范班,48名执法骨干参与行政案件审理旁听,开展行政处罚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开展“跨界+联合执法”,针对长江流域禁渔禁捕、水污染、非法行医等重点领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12项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现欠薪问题“动态清零”。推行柔性执法,建立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试点政府购买公证服务得到人民日报客户端宣传报道,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得到法治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全区全年实施行政处罚418294件,行政强制措施8634件,行政检查35066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40号)。实施“中小河流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原则,与周边8个区县的应急管理部门签订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组建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减委办发〔2022〕21号)。与9支区内社会救援力量签订了应急救援框架合作协议。探索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机制体制建设。成功处置了全区多地多次突发疫情、支坪山火等突发事件,有效应对了持续高温干旱自然灾害。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社会和谐稳定得到进一步保障。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制发《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规则》。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并实施《工伤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实施方案》,鼎山街道成立联合调解中心,夏坝镇建立“只跑一处”一站式主动服务群众“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4438件,同比提升48.55%,成功率达98.19%,涉及金额达4.54亿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实施《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范》。年内共收到复议申请148件,同比增长11.28%,立案受理100件,审结复议案件91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38件,调解纠纷实质化解率41.76%。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实施《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75%,督促部门、镇街办结司法建议10件,检察建议15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在水资源管理领域形成“行政+检察”保护合力。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法律援助特色机制,开通特殊群体、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培养法律明白人954人次,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区司法局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集体。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认真研究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02件、政协委员提案373件,满意率分别达96.8%和98.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构建区司法行政部门、区级业务主管部门、镇街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集中抽查107件行政处罚案卷,评出优秀卷10件、良好45件、合格49件、不合格3件,督促各执法单位对照问题整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政策咨询问答库”,梳理入库养老服务、房屋土地、投资、纳税等162条常见政策;新增“稳经济政策包”“意见征集”“减税降费”等8个栏目;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核酸检查点、疫苗接种点、发热门诊等274条疫情防控信息。积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277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新建的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引进智慧政务系统,33个部门的1433项行政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办公,实现“一门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理”。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慧执法”检查终端等先进设施设备,探索执法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实时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领取目录清单1169项,认领率90.94%,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046项,完成率98.12%。监管行为上报47268条,上报事项534项,覆盖率45.29%。
(十)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委要求,制定落实我区整改实施方案,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41家区级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实施方案及我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区政府常务会坚持定期学法。建立法治人才专业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还需进一步细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还不够精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成效还不够显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厉行法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为目标,学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功经验,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要求,查漏补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争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标准,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和镇街综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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