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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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的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职责,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70余场次、400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场,发送短信82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公益普法视频播放达9万余小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挂图在全区301个村社张贴悬挂,实现全覆盖。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制定实施《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创新基层综合执法模式”入选第一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对9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检查。双福突发新冠疫情、中山“6.4”火灾等突发事件依法快速有效处置。
(二)注重服务创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12345”工作措施。开展“千人服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帮扶企业及项目1028个,解决问题661件,协助获得信贷、项目资金共计3.5亿元。创建“无证明城市”,275项依申请办理事项无需证明即可办理。95个事项实现“川渝通办”。简化行政审批流程,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现“证照分离”。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跑动0.11次,办理时间减少87.54%。企业开办流程大幅简化,最快0.5天办结,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开展涉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制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办理知识产权案件80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1056件。有序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和常态化。规范涉企检查,对一般性、常规性执法检查,原则上集中在周五进行。严格执行《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93件。打造江津综合保税区、西部食谷、四大园区法律服务室,服务民营企业220余家。我区入选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区行政服务中心荣获“2020年度全市政务服务优秀窗口单位”。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坚持系统管理、闭环管理,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评估清理、定期通报、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畅通公众参与,加强备案监督,注重能力提升,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报送备案30件,实现应报尽报;开展合法性审核420件次;核查部门镇街文件538件,备案审查27件;开展涉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7次,决定废止68件,修改18件;清理核定入库区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6件;组织全区8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0余人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协助立法10余件。
(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后评估、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江津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和《2021年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提交集体审议。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依法及时公开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材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参与重大事项研究讨论。15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五)践行执法为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31号),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14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37项行为纳入“首违不罚”范围。深化川渝行政执法领域合作,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举行“长江大保护”川黔渝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探索交界水域治安联防和警务协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农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卫生健康、交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7个重点领域实现部门内综合执法。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依法赋予白沙镇297项区级行政权力。持续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开展48项委托执法事项运行评估。采取组织培训、调研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全区224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六)强化基层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区78%的村(社区)达市级建设标准。油溪镇大坡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先锋镇保坪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加大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普法云课堂”开课18期,培养“法律明白人”6000余人次。创设普法品牌“江津每日普法”,推送以案释法111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成调解组织348个,调解纠纷9744件,成功率97.9%,涉及金额4.5亿元,化解信访案件22件。充分发挥川渝地区联合调解室作用,调处矛盾纠纷20余起。持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年办理援助案件2405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完成提标升级。率先在全市实行基层政府购买公证法律服务。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3件,同比增长121.67%。区司法局入选“2016-2020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珞璜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认真研究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66件、政协委员提案39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分别达97%、96%。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率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政府信息全要素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把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成立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10名特邀监督员参与全区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对监督员反馈的21条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八)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组织学习《宪法》《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党校主体班的必学内容,举办党校主体班6期、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307人次。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部分重点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参加。253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线上旁听庭审。试点28个单位、镇街参加在线旁听,逐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全覆盖。5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99%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还需进一步细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还不够精准。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还存在未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的情形。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成效还不够显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厉行法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协调对接全区经济发展规划、《重庆市江津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江津区法治社会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三)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标准,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镇街赋权工作,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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