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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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12 18:12:55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利用区属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必训内容。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依法有序、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点菜放权”,推进各类事项依法下放,扩大镇街服务管理权限。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建立并运行,初步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动态调整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形成《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全675项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全部纳入《江津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月均网上办件量4870余件,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要求及时精简取消各类证明事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化“多证合一”登记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户均1.5天,比承诺时限减少0.5个工作日。强化便民利企服务,取消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等收费,创新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做法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基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措施,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三)提高公众参与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要求,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予提交集体审议;凡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的,一律不予公布施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开展涉机构改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开展合法性审核94件次,制发并报送备案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0件,决定修改或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1件,无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被建议修改、责令停止执行、撤销的情形。

(四)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事项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事项范围,规范报告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发挥江津区决策咨询委员会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讨论。全面推行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加强重大决策跟踪与评估,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及时依法予以调整。

(五)加强执法监督协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推进市场监管、自然资源2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镇街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法律法规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统筹运行机制。白沙镇形成“5+”综合执法模式,经验在全市推广。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争议调处机制,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争议问题,防止执法缺位。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和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培训2000余人次,及时换发涉及机构改革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585件。

(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评议,认真研究处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等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22件、政协委员提案40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分别达到94.6%98.5%。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考核,区领导2次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涉及的13份生效裁判行政机关已全部履行到位。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7件司法建议已全部按规定办理完结。完善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发《2019年江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决策等公开力度,办理受理依申请公开以及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咨询建议100余件。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1+N+3”大调解机制建设,建成投用涉校、涉保等10个重点领域专项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739件,调解成功13647件,成功率99.3%,涉案金额35590万元;排查重点纠纷2132件,预防纠纷1293件;调解疑难纠纷3151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情况。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受理35件,审结3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维持18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3件,终止6件,其他1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执法单位普法清单和普法需求清单有机对接的供需普法方式,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建成德感篆山坪法治文化长廊1个、法治文化宣传专栏22个,开展集中宣传、文艺汇演、法治院坝会、送法进企业活动共计80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31万份,拍摄公益广告6个、播放3万余条。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研发并首期投入100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立江津综合保税区、德感工业园西部食谷法律服务室,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打造江津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完成4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受理案件241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433.27万元,为农民工讨薪841.29万元。

(八)健全学法制度,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2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6名市管干部、242名区管干部参加2019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58名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98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2019年在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中,共新提拔或重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4名。将法律专业领域人才需求纳入《2019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需求目录》,引进法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将全面依法治区专业化能力培训纳入《20192023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邀请专家、教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九)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制发《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下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作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没有做到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与“三项制度”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部分体制机制还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单位及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等安排的情形,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谋划和探索,对某些重点、难点领域问题的解决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部署、法治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厉行法治,切实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执行好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等制度。坚持将宪法法律法规列为干部教育必修课,开展法治培训,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0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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