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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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13 15:06:21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区委每季度听取至少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涉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重要精神,并专题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学习贯彻落实。

2.把好干部考核的法治关。印发《江津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区管国有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纳入所有被考核单位基础保障类指标体系,实行在实绩总分中倒扣分制,最高可扣5分。明确因依法行政指标被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次,并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和依法行政指标考核结果,视情况对相关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二)完善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科学谋划年度任务。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逐一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和成果形式,对分解的2018年年度任务和长期坚持的各项任务对标对表落实到位。

2.落实决策和集体讨论机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谋大事、定方向,重大决策均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对政府事项合法性审查作用,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的权威性。

3.实行决策监督和失策追责。实行决策跟踪评估,2018年,开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督查7次,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对370项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专题会、区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进行了跟踪督办,比去年增加77项,办结266项,完成率达71.89%。督办区领导批示事项343项,办结266项,完成率达77.55%,比去年提高12.85个百分点。加强决策失误追究,对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机关、决策执行机构因决策失误或不全面、不及时落实决策事项造成后果的,按规定追究行政首长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按照“三级四同”的原则,2018年动态调整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大项296项、小项155项、办理项675项,优化审批流程67个,减少要件133个,总体法定时限由10281个工作日压缩到5434个工作日,压缩率为47%。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按“一门一网一次”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对全区675项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大厅情况和接件、出件情况开展调查分析、整改落实。制定《江津区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划分出4“一窗式”功能区,由综合窗口人员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全覆盖。全区675项行政审批办理事项,能够实“马上办”的147“网上办”376项,“就近办”50项,“一次办”382项。2018年共办理网上审批业务约6万件,回复咨询建议等70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国务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大环节并联审批,节省办理时间63.2%

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以及清单编制工作,形成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编制办事指南。清理结果为:共有公共服务事项367项,其中三级通用事项349项,特有事项18项;349项三级通用事项中,区级事项340项,镇街事项93项(含村社事项),区级和镇街共有事项84项;18项特有事项中,区级事项9项,镇街事项9项(含村社事项)。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目前,我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均已上线运行。

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印发《关于部分区级部门向白沙镇下放第三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部分区级部门向支坪镇下放行政权限和优化服务的通知》《关于部分区级部门向珞璜镇下放行政权限的通知》等文件,2018年,分别向白沙镇、支坪镇、珞璜镇下放行政权限,共122项,并定期开展放权后的评估工作。

4.扎实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级统筹安排,首批确定的28家单位均已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工作,并对201871日以后形成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纳入集中公示范围,通“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随机抽查清单的行政抽查事项1503项,开展随机抽查3247件次,检查对象2531个,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对象全覆盖。

5.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8年,我区共清理出国家设定的证明事项53项,建议保留47项,取消6项;本市设定的清理事项37项,建议保留34项,取消3项;以上事项均按要求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本区设定的证明事项2项,已按要求全部予以取消。

(四)防范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狠抓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文书网上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复议文书公开专栏”。推动落实行政复议改革,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我区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季报制度,并统一接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国家级平台,完成行政复议机构、办案人员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审核、管理权限、办案角色分配、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201911日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7件,受理39件,审结32件,其中决定维持7件,终止18件,撤销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确认违法1件,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达到行政复议监督纠错目的。

2.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20号)要求,并根“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主动争取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全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一审17件,二审10件,再审5件,无败诉案件。

3.坚持纠纷排查和联调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1+N+3大调解体系建设,构建的“一站式、一条龙”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通过加强法制、信访、医疗、交通、国土、林业、民政等行政机关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全面推行13543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试点警调对接。全区调解纠纷16754件,成功16627件,调解成功率达99.24%,并通过访调对接化解信访案件62件,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五)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落“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按要求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以及区政府法制机构“两级法治审查”,做到送审标准、程序规范、审查严格,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8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24件,提出修改意见百余条。确定由专人负责报备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报必报,决不漏报,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77件。

3.严格开展专项清理。全年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6次,共清理出需要调整的规范性文件64件,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

(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1.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分八批次对1500余名拟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了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2018年,通过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新办执法证件640余个,并及时将退休、调出等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统一清理,实现管理规范有序。

2.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从201811月至12月,由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采取调阅案卷、现场抽查、集中评查和交叉互评等方式,对全区在评查范围内有行政处罚案件的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通报。以专项监督检查为切入点强化规范文明执法,率先从各行政执法机构入手开展监督,主动发现、及时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

3.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渝委发〔201814号)精神,重点对农业、交通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初步拟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稿,并根据市级统一部署,该项工作将与党政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进行推进。积极谋划推进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充分借鉴白沙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积极谋划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扩大镇街执法权限、优化运行机制等相关工作。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借“互联网+”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升监管技术、规范市场管理。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广应用黑名单制度。

(七)精心组织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有序推进年度普法工作。严格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残疾预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强《宪法》《监察法》《民法总则》等的学习宣传教育,围绕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普法活动。

2.努力打造法治型干部队伍。将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干部贯穿于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将法治理论考试与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相结合,作为任职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执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党建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年组织4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190余名处级领导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对57名区级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各镇街、村居300余名普法宣传骨干进行法治专题培训,有效提升能力和素质。

3.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利用法治宣传车的LED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非法集资、毒品危害、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固化“法治院坝会”成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的作用,以法治院坝会、法治故事会为载体,深入田间地头、工厂大院、各类企业,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治大餐,2018年以来,已召开了475场。

(八)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018年共完成政府系统承办的443件人大代表建议、402件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实现交办准确率、按时答复率、跟踪督办率保持100%,代表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反馈结果保持无不满意,继续跟踪2016年跨年度B类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47件,分别办理完成213件和131件。

2.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多渠道强化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APP等累计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1000余条,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1248条。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处理人民群众向区政府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17件,协助各单位处理申请50余件,未发生信息公开涉诉案件。

3.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规、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审计监督。制定并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及其效果,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法治精神、法治部署、法治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厉行法治,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全区人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二)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实施我区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分领域、分层级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三)破解法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重点工作。努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曝光反面典型案件、“违法上访、非法维权”常态化治理等难点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为突破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9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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