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 [ 索引号 ] | /2021-20164 | [ 发文字号 ] | 江津府征地预公告〔2021〕16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9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江津府征地预公告〔2021〕16号
实施江津区城市规划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圣泉街道大官桥社区佛二坪居民小组等1个街道2个社区3个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圣泉街道大官桥社区佛二坪居民小组等1个街道2个社区3个居民小组集体土地13.7499公顷,其中:大官桥社区佛二坪居民小组8.6818公顷、圣泉居民小组4.7771公顷;双龙社区高石坎居民小组0.291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江津区城市规划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江津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圣泉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