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江津府复〔2023〕132号
申 请 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钟某,律师,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大有正街1号。
法定代表人:钟明才,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2月7日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津人社伤险认字﹝2023﹞XX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9月13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同意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