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江津府复〔2023〕128号)
发布日期: 2023-11-17 17:18:32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江津府复〔2023〕128号


申 请 人:廖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大有正街1号。

法定代表人:钟明才,职务:局长。

第三人:重庆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18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津人社伤险不认字〔2023〕XX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9月4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同意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