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72514E/2025-01086 | [ 发文字号 ] | 江津规资闲认〔2025〕第47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江津市汇兴建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津5003812100100
法定代表人:刘贵兴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开发区
原江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构改革后土地管理职能划转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你单位签订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位置:江津区珞璜工业开发区,出让合同号为津地合字(1997)103号,面积为27600平方米,合同开工时间为1997年12月、约定竣工时间为1998年12月。经调查核实,该合同涉及的27600平方米土地至今未动工建设。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津地合字(1997)103号);
(二)询问笔录一份;
(三)项目实地影响图、土地出让红线图等。
我局于2025年02月19日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江津规资闲调〔2025〕第01号),根据调查结果,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时间未依法动工开发情况,未按时动工的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该宗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华建;联系电话:13609476021或47696982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