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2024-11-06 10:49:15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3年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日22时43分许,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渝ADR2001小型新能源出租汽车,在西门路自来水公司公交车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并认定,该车辆驾驶员姚国云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江津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江津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3·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区交通局给予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区交通局给予姚国云吊销从业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区公安局依法追究驾驶员姚国云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订2024年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有效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措施。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市道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3·2”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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