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3064447F/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40:5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管理和指导镇街、园区、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组织实施综合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商贸统计、建筑及房地产统计、投资统计、利用内资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两纲监测统计、科技统计、小康监测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专项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型金融业调查、小企业投资调查、小企业创新调查、企业景气调查、人口抽样调查、规下工业调查、规下服务业调查、限下商贸业调查、规下企业劳动工资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四众平台专项统计调查、城乡属性调查、新兴工业企业调查、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等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数据。5.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负责普查资料开发和普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发布普查公报,开发、应用普查资料。6.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及镇街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园区、区级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9.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建立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与运行规则,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10.协助镇(街)做好全区统计管理工作,开展统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统计职称考试等工作。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我局为行政机关,独立核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本级)和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其中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本级)为行政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57.25万元,支出总计1557.2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621.94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为:一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增加普查经费540.17万元;二是启动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增加电子统计台账经费48.06万元;三是退休人员死亡2人,支付死亡抚恤金47.75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05万元,其他收入225.44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621.94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为:一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财政拨付314.73万元,重庆市统计局补助全国综合试点工作经费225.44万元;二是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经费增加48.06万元;三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7.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73万元,占比51.3%;项目支出758.52万元,占比48.7%。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621.94万元,增长6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1.81万元,支出总计1331.81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96.50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为:一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14.73万元;二是增加一套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经费收支;三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1.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50万元,增长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二是划拨2位政协领导公用经费;三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降低。
2.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4.61万元,占比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教育支出3.61万元,占比0.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86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1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37.01万元,占2.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1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0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公用经费10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万元,增加18.9%,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使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机关运行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下降幅度较大;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对镇街、企业报表、联系工作等一律以机关食堂工作餐接待,使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大幅减少;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统计业务检查、统计调查用车、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市统计局到江津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地区统计工作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各地区交流经济普查工作次数增加,先后接待了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邹平市、仙桃市、杭州市、永川区、丰都县等五经普交流人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4万元。因本单位原有公务车于2023年7月报废,截止年底未重新购置,本年1-6月发生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故本年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但年底无公务车保有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2万元,较上年增加17.10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使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55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一是划拨了2名政协领导的公用经费6.6万元;二是贯彻区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压减了机关人员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93万元,较上年增加4.69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3.87万元,较上年增加74.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方面我区作为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区,承办了市级经济普查试点任务,筹办了综合试点各个阶段的会议,召开了全市大型普查培训会3次;另一方面是我区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中,在普查区域划分、普查人员选聘、普查区域图绘制、普查清查、普查登记等各个阶段,对全区1500余名普查“两员”开展了多次培训,减轻了镇街培训任务;二是今年增加了交通运输业抽样调查和服务业调研项目,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和业务培训会,会议费和培训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普查物资主要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都属于50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40.1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
自评总分 (分) |
99.86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部门 联系人 |
何洪容 |
联系电话 |
8122051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02.5 |
1350.6 |
1331.8 |
98.6 |
10 |
9.8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02.5 |
1350.6 |
1331.8 |
98.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区域划分、人员选配、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摸底登记等工作。2、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3、抓好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工作,重视数据的关联和衔接。4、加强统计基础知识、数据整理分析等业务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综合能力。5、完成工业、建筑、商贸、服务业等15个专业统计工作。6、做好统计电子台账全面推广工作,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效率。7、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调查等14项专项调查任务。8、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提高统计数据综合利用率。9、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
1、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区域划分、人员选配、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摸底登记等工作。2、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3、抓好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工作,重视数据的关联和衔接。4、加强统计基础知识、数据整理分析等业务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综合能力。5、完成工业、建筑、商贸、服务业等15个专业统计工作。6、做好统计电子台账全面推广工作,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效率。7、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调查等14项专项调查任务。8、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提高统计数据综合利用率。9、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经济普查单位 |
家 |
≥ |
27000 |
33165 |
22.83 |
100 |
15 |
15 |
按普查单位实际数填报 | |||
一套表企业数 |
家 |
≥ |
1500 |
1500 |
0 |
100 |
10 |
10 |
||||
数据处理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对外发布统计数据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主要数据产品未受质疑及未产生不良影响数 |
个 |
≥ |
30 |
30 |
0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对统计调查的认可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使用部门对统计服务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5 |
15 |
||||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刘玉连 |
联系电话 |
8122051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0 |
540.1 |
540.1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314.7 |
314.7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做好普查试点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提高普查对象支持率,完成全区二、三产业调查登记任务,加强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普查数据。对普查数据开展课题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共各级各部门参考使用,真实反应全区经济发展现状,为制定科学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
选聘普查人员1523人,开展了普查摸底、登记培训,完成了国家综合试点工作,完成了普查清查工作,初步掌握普查单位等相关数据。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普查“两员”配备数量 |
人 |
≥ |
1500 |
1523 |
1.53 |
100 |
10 |
10 |
|||||
统计调查对象数量 |
个 |
≥ |
127800 |
149402 |
16.9 |
100 |
10 |
10 |
|||||
统计调查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形成统计成果数量 |
个 |
≥ |
10 |
10 |
0 |
100 |
5 |
5 |
|||||
普查信息正确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5 |
15 |
|||||
成果发布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成果利用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10 |
10 |
|||||
普查成果对社会经济影响时限 |
年 |
≥ |
5 |
5 |
0 |
100 |
5 |
5 |
|||||
社会大众对普查总体满意度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5 |
5 |
|||||
普查“两员”配备数量 |
人 |
≥ |
1500 |
1523 |
1.53 |
100 |
10 |
10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即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各种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洪容 023-81220517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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