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860R/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1:04:2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区商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津编发〔2016〕79号,重庆市江津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是区商务委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商务促进政策、消费促进政策、贸易促进政策研究,提供商务促进各项政策、信息及服务咨询;
(二)负责贯彻落实商务合作交流规划的调研咨询,承办各类商务合作交流具体事宜;
(三)负责落实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调研咨询,承担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监测管理、技术服务、统计分析工作;
(四)具体承担外派劳务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统计和自贸区、综保区相关服务工作;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中心是商务委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底,核定编制27人,实有人数2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99.04万元,支出总计499.04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04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4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9.04万元,支出总计499.04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按相关规定正常增资及社保费支出。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按相关规定正常增资及社保费支出。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19万元,占比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按相关规定正常增资及社保费支出。
(2)教育支出2.59万元,占比0.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万元,占比8.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占比5%;与年初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0.76万元,占比4.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区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本中心,中心人员按相关规定的增资,增加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8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2人,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办公室、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枢纽港产业园增加了外事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此无相关费用。
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本年度无公务车,因此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2.9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枢纽港产业园增加了外事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76人。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4万元,较上年增长0.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区商务工作会议、机关党委及纪委换届选举等会议工作餐。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3万元,较上年增长2.33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到市委党校、党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容 联系电话:8122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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