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085 | [ 发文字号 ] | 津蓝天办发〔2024〕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5 |
发布日期: 2024-02-05 15:44:36
几江街道办事处、鼎山街道办事处、圣泉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双福街道办事处、支坪镇人民政府、珞璜镇人民政府、先锋镇人民政府、龙华镇人民政府,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临港产业城管委会、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通报,1月29日至2月3日,我区PM2.5超标风险较大,甚至存在中度污染风险,为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全力拼抢“江津蓝”,决定自1月28日零时起启动我区2024年第二次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
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区农村农业委负责加强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等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督促检查水泥行业、砖瓦企业及涉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区公安局负责加强货车限行执法检查,打击黑烟车、黄标车上路行驶。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责令企业停止废气排放并限期整改,鼓励企业限产、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和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围档、冲洗、覆盖、湿法作业等控尘措施,责令扬尘污染控制不到位的工地停工整改。区城市管理局加强运输渣车密闭运输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夜巡夜查,严查重处密闭不严、冒装撒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控制土石方工地渣土外运;加强餐饮行业(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油烟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运行。江津气象局24小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在具备作业条件下科学组织高炮、火箭等实施人影作业。各镇街加密开展巡查,重点巡查露天焚烧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督促辖区内餐饮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严格禁止户外烧烤。国控和市控站点所在辖区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落实网格员责任。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将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在“江津蓝天行动工作微信群”内进行实时反馈。如预报未来3天空气质量优良,本次预警自动解除。
区环督办、区蓝天办将加强对应对工作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结果纳入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
附件:江津区天气及空气质量预报(2024.1.29-1.31)
江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联系人:曹生宪;联系电话:1398322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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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津区天气及空气质量预报
(2024.1.29-1.31)
日期 |
星期 |
天气 |
气温(℃) |
空气质量 |
2024年1月29日 |
星期一 |
多云 |
7~10℃ |
良-轻度污染 |
2024年1月30日 |
星期二 |
多云 |
7~12℃ |
良-轻度污染 |
2024年1月31日 |
星期三 |
多云 |
9~15℃ |
良-轻度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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