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19-249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9-03-10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
发布日期: 2019-03-15 15:52:5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隶属于江津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法定机构,承担重庆市江津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申报监测、仲裁监测、委托监测、应急监测等,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又是六大区域性站之一,辐射綦江、南川、万盛等区县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是48人,在岗职工47人。本年度内增加了3名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22.89万元,支出总计1444.3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69.29万元,同比增加209.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央水污染专项和重庆的专项补助经费;支出总计1444.33万元,支出增加398.71万元,同比增加38.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2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89万元,占100%;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58万元,占66.44%;项目支出484.75万元,占33.5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资金为1385.35万元,是因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7年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和重庆市环保局补助的第四批污染资金因工作未完成,款未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2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9.29万元,同比增加209.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中央水污染专项和重庆的专项补助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43万元,同比增加6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42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8万元,占11.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8万元,占3.59%,节能环保支出843.2万元,占80.65%,住房保障支出35.34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28万元,较上年增加5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96.3万元,较上年增加4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电费增加,又增加了培训费和公务车运行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5辆车,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7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加了一辆特种监测车,车辆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相关单位、区县兄弟站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8万元,增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协调工作的人员减少,降低了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监测设备和监测服务。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6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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