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5〕1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15: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重庆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组织开展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提前储备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3号)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2025年度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镇街依据《指南》认真开展项目储备工作,于2025年1月26日前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向区农业农村委来函推荐(附上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汇总情况),同时抄送区财政局。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余晓可,联系电话:023-47541153。

    附件:1.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指南

2.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项目储备指南

一、项目目标

立足我区资源禀赋特色和蔬菜产业发展优势,全面构建蔬菜产业种苗繁育创新链、绿色种植供应链、精深加工融合链,推动蔬菜产业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发展。

二、申报条件

1.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

2. 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3. 申报对象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无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和农民工工资的。

三、资金使用方向

重点围绕打造现代育苗基地、建设标准蔬菜基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培育蔬菜加工体系、升级智能加工产线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1. 补助环节:蔬菜基地建设主要补助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施设备;蔬菜加工、研发环节中的主要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可支持环节。

2. 补助标准:农业企业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25%,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加工设施设备补助资金不超过50%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余晓可   023-47541153

        多经中心 张炜俊   023-47526315

附件2

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储备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二)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三)建设进度

(四)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二)财政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5〕1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docx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5〕10号附件1 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储备指南.docx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5〕10号附件2 重庆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储备项目实施方案.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