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79 | [ 发文字号 ]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7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2024-07-18 09:37: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将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农机项目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方向
一是支持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粮食烘干中心(点)、育秧中心(点)等配置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
二是以农机作业组织为重点,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配置粮食烘干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收获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辅助驾驶设备以及引进使用精量播种成套设备等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增强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服务、应急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全面全程机械化生产。
三是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水平提升,用于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配农机装备引进示范、急需农机装备改进提升、全程机械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农机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补助、建设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创建等。
二、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要明确任务目标,并按目标编制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作用。
(一)申报主体
江津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高粱、红薯等粮油作物和重要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所有项目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街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汇总上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1. 不符合我区“十四五”规划发展要求,尤其是生产基地在城市(镇)发展规划或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农业设施用地需由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2. 截止到申报之日一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 截止到申报之日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会议、报表等。
4. 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未消除,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 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6. 2023年前安排的财政补助项目尚未验收拨款的。
7. 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的。
三、其它事项
(一)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原则上项目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倾斜。
(三)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3),《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四)上报文件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电话等信息,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贰份(项目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各镇街应于2024年7月26日18时前,将所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另纸质件和电子件按项目申报指南报送相关单位。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 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3. 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江津区范围内从事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高粱、红薯等粮油作物和重要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主体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
2.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积极性高,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3.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状态良好的主体,优先支持;
4.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育秧中心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优先支持。
二、项目内容及补助方向
(一)建设内容
为加快弥补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化短板,大力支持粮油、生猪、蔬菜和重要农产品机械化生产,促进主要作物大面积提升单产机具、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先进适配农机装备、高端智能农机、绿色高效农机、自主研发改进机具等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农机化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助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补助方向
一是支持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粮食烘干中心(点)、育秧中心(点)等配置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
二是以农机作业组织为重点,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配置粮食烘干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收获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辅助驾驶设备以及引进使用精量播种成套设备等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等现代农机装备,增强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服务、应急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全面全程机械化生产。
三是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水平提升,用于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配农机装备引进示范、急需农机装备改进提升、全程机械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农机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补助、建设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创建等。
三、其它事项
(一)项目实施方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内容、购置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和型号及台(套)数、财政补助环节、商业运营模式等关键内容,需附营业执照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加注“复印属实”并盖公章)。
(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共2份,电子件发送到电子邮箱:jjnjtgz@126.com。联系人:傅先友、漆华,电话:47521513 。
附件2 | |||||||||||
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4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评审组 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下载: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79号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农机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24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docx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