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59 | [ 发文字号 ]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4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2024-04-22 16:00: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现代种业发展)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
本次项目财政补助70万元。主要的建设内容为:
1.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依托辖区内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花椒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提升种质资源保护能力。
2.发展能力提升。开展花椒品种提纯复壮、培育筛选与开发利用。
二、资金管理要求
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按全额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16〕29号)和《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1号)文件要求执行。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施设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设施设备市场平均售价的50%。
三、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申报要明确任务目标,并按目标编制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
(一)申报主体
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内有关事业单位、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内有关事业单位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申报,由镇街(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向区农业农村委择优推荐。所有项目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加注意见(盖章)。
四、申报否决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1. 不符合我区“十四五规划”发展要求,尤其是生产基地在城市(镇)发展规划或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农业设施用地申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2. 截止到申报之日一年内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 截止到申报之日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会议、报表等。
4. 凡有弄虚作假被查处,存在诚信缺失不良记录未消除,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租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 有严重面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尚未整改,或存在涉及农业生产安全隐患等其他情况的。
6. 2022年前安排的财政补助项目尚未验收拨款的。
7. 实施主体未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的。
五、其它事项
(一)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附件2),汇总表内容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9日,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电子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通过办公网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按申报指南要求报送至相关联系人员。
附件:1.2024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行(产)业分类: 现代种业
2024年市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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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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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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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行(产)业分类 |
对应市级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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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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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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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2、行(产)业分类在生态、畜牧、粮油、蔬菜、特经、防检、医政、科教、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管、市场信息、农机等中选择填报。3、对应市级项目名称请在“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农业服务体系”中选择,如被整合请在备注中注明被整合金额和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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