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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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876W/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 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江津区优质(出口)花椒基地创建奖补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4 10:23:21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乡振发〔202333)文件要求,为共同做好2024年江津区优质(出口)花椒基地创建奖补项目建设,推动我区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实施程序

(一)宣传动员

开好院坝会椒农自愿申报,收集好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任务分配公示等资料,创建的基地集中连片、有展示形象。一是宣讲补助标准,按80/亩补助在花椒林下种植粮油或蔬菜作物(地表覆盖率达50%以上),按325/亩补助采购肥料农药并施用。二是宣讲优质优价,基地采取混合抽样,并按出口企业要求统一送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检测、经检测达标干花椒销售价格至少高于同等外观质量花椒2/斤。是强调农药安全间隔期,在采摘前1个月,花椒不再施用农药,要注意及时抹除新芽减少蚜虫等危害。是强调区级统一采购无人机服务(完成花椒花前、花后、壮果3次用药防治,无人机防治剩余农药由农自补施)和花椒基地的数字化影像测绘服务。

(二)购买物资

()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基地业主(椒农)商议物资需求清单,禁限用农药(如含毒死蜱、克百威等成份的农药)、除草剂列入清单优先选择光合菌等微生物菌剂、植物和动物来源农药(楝素、苦参碱、天然除虫菊素等)、矿物来源农药(矿物油等)、低重金属含量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氨基酸水溶肥等资金分配上先满足上半年的农药需求,余下再采购上半年的肥料。清单经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后,各中心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内容包括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虫情测报和技术培训服务等。根据病虫害实际发生情况,可按单价等额替换农药,最终以领用的农资结算为准。

(三)抢时种植

抢抓农时,在申报的花椒基地林下种植一季粮油或蔬菜作物(如红薯或南瓜、苦藠、藠头等),最迟8月底地表覆盖面积达50%以上,根据实施情况验收,达标一批验收一批

三、项目资金

(一)资金分配

计划实施面积0.9万亩,按500/亩补助,财政资金共计450万元。

1.各实施单位根据申报的面积,325/亩购买农药、肥料及配送、培训、虫情测报等服务

2.花椒林下种植粮油或蔬菜作物验收通过后,80/亩,直接补助基地业主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主体

3.区级统一采购无人机等方式植保防治3次,预算54/

4.区级统一采购花椒基地的数字化影像测绘服务预算26/

5.区级统一支付检测费用,样品检测费用预算15/

(二)资金拨付

验收通过后,按补助标准,据实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中标单位、基地种植业主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账户

(三)资金绩效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津乡振发〔202333号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配合区级业务负责部门完成项目绩效申报、审核等工作。

四、项目档案

按相关文件要求,备齐各项档案资料(档案目录详见附件)。物资采购档案资料包括采购过程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椒农物资交接单、施用照片、发票等。花椒林下种植验收时须提交面积清单表、无人机航拍图片、数字地图等资料,基地面积50亩及以上的收款主体,还提供发票(按补助金额开具)

五、其他事项

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及时沟通,抓好项目推进和质量监管工作。区级业务负责部门派指导员分区域对项目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面指导。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须于831日前完成资金拨付930日前完成。

    附件:1.2024年江津区优质(出口)花椒基地创建奖补项目任务分配表

2.项目档案目录

3.技术指导员项目区域联系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2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江津区优质(出口)花椒基地创建奖补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镇街

申报面积(亩)

补助农资金额(元)

补助林下种植金额(元)

受益群众(户)

备注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一般农户


1

几江街道

100

32500

8000

3

14


2

圣泉街道

118

38350

9440

4

17


3

白沙镇

880

286000

70400

26

123


4

支坪镇

100

32500

8000

3

14


5

珞璜镇

100

32500

8000

3

14


6

石蟆镇

919

298675

73520

28

129


7

李市镇

614

199550

49120

18

86


8

油溪镇

426

138450

34080

13

60


9

先锋镇

480

156000

38400

14

67


10

蔡家镇

265

86125

21200

8

37


11

西湖镇

238

77350

19040

7

33


12

石门镇

1291

419575

103280

39

181


13

永兴镇

490

159250

39200

15

69


14

龙华镇

100

32500

8000

3

14


15

吴滩镇

212

68900

16960

6

30


16

贾嗣镇

300

97500

24000

9

42


17

朱杨镇

170

55250

13600

5

24


18

慈云镇

970

315250

77600

29

136


19

中山镇

150

48750

12000

5

21


20

嘉平镇

100

32500

8000

3

14


21

夏坝镇

440

143000

35200

13

62


22

广兴镇

437

142025

34960

13

61


23

塘河镇

100

32500

8000

3

14


合计


9000

2925000

720000

270

1260


附件2

项目档案目录

项目名称:


2024年度

序号

资料明细

页码

备注(打印目录时请删除此列)

一、项目入库资料(花椒产业服务科负责,各镇街配合)

二、项目下达实施过程及公示公告资料(各镇街负责,审核后交花椒产业服务科)

1

资金项目安排(任务分配文件,村、镇两级公示)


需进行公示,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实施地点、资金来源、项目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等关键要素(公示15个工作日)

2

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并进行村、镇两级公示)


方案由实施单位制定,村、镇两级审核后分别公示,需包括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日期、建设方式、绩效目标、利益联结、12345电话等关键要素(公示15个工作日)

3

项目建设、采购等过程资料


项目建设方式需村、镇两级审批同意,形成会议记录(纪要)等有关资料(含采购公告公示、比选邀请及过程资料、询价过程资料、党委会决策纪要等,按照对应的采购方式,提供能够体现采购、建设等过程的相应资料)

4

项目合同(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等)



5

项目实施过程监管资料(监督记录、监督照片加备注等形式)、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需提供相应监督小组名单,项目施工前、中、后对比照片等

6

村、镇两级项目验收表


需村、镇两级相关人员联合组织验收,有驻镇驻村工作队的还需工作队人员签字。

7

村、镇两级公示项目完成情况


公示需包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开竣工时间、项目绩效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关键要素公示15个工作日)

三、项目绩效资料(花椒产业服务科统一整理,各镇街配合)

1

绩效目标申报表


与项目入库申报书中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致

2

绩效目标审核表


与项目计划下达绩效目标内容、时间一致,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行业主管部门3家盖章

3

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项目完工后形成该系列内容资料

4

受益农户名单


分别标注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户等

5

项目收益情况证明资料


需提供已实现效益指标的相关佐证资料

四、项目财务资料(各镇街负责,审核后交花椒产业服务科)

1

各级支出银行支付凭证,以及发票、票据等报账资料


含资金拨款凭证、区级支付到椒农或第三方单位的支出银行回单,发票、票据、花名册等报账资料





附件3

技术指导项目区域联系

序号

技术指导员

联系人

区域范围

备注

1

曾维友、黄新建、赵海忠

曾维友

龙华镇、慈云镇、永兴镇、白沙镇、塘河镇、石蟆镇


2

苏家奎张炜俊、陈文春

苏家奎

圣泉街道、油溪镇、吴滩镇、石门镇、朱杨镇


3

池浩安胜明、郑全会

池浩

几江街道、先锋镇、李市镇、嘉平镇、蔡家镇、中山镇


4

周於强、吴袁源,彭清

周於强

珞璜镇、支坪镇、西湖镇、贾嗣镇、夏坝镇、广兴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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