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5456/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4:31: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测、检验,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办理。
2.管理和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测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并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3.管理和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4.负责全区林业规划编制;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森林资源数据监测和更新。
5.负责全区林业工程项目作业设计与检查验收;负责全区林木采伐设计;负责全区资源评估和林地征(占)用调查;负责全区林木行政案件现场勘验。
6.负责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林业先进技术和林业优新品种推广,以及林业技术培育、科技服务、科技合作与交流等。
7.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森林病虫防治站是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资源调查设计队和重庆市江津区林业科技推广站两块牌子。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27.29万元,支出总计32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为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7.29万元,较上年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为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29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27.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8.29万元,占97.25%;项目支出9.00万元,占2.75%。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7.29万元,支出总计327.29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为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8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工人数减少,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8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工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43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9.93%,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62万元,占16.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保险等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0.15万元,占6.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233.08万元,占71.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2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工资等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0.01万元,占6.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单位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补发。公用经费51.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运行管理,非必要性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76.47%,主要原因是接待松材线虫病除治考察学习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76.47%,主要原因是接待松材线虫病除治考察学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377.78%,主要原因是外出参加有害生物防治学习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8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运行管理,倡导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松材线虫病防治费用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罗丽 |
联系电话 |
023-4751352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7.86 |
9 |
9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7.86 |
9 |
9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现疫点不增、疫情面积不增、疫点小班不增加,并全面完成2023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和五年攻坚目标任务。 |
实现疫点不增、疫情面积不增、疫点小班不增加,并全面完成2023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和五年攻坚目标任务。 |
完成了松材线虫病除治目标任务,实现了疫点、疫情面积、疫点小班的三下降,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全区各镇街疫点数量 |
个 |
≤ |
20 |
18 |
10 |
100 |
40 |
40 |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 |
≥ |
85 |
86 |
1.18 |
100 |
10 |
10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1 |
0.94 |
6 |
100 |
10 |
10 |
|||||
疫区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10 |
10 |
|||||
疫除治单位成本 |
元/株 |
≤ |
120 |
100 |
16.67 |
100 |
20 |
2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波 联系电话:023-4752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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