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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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20 [ 发文字号 ] 津交发〔2025〕3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津交发〔2025〕3号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普通公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6 11:06:09

津交发〔20253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普通公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2004号)、《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2045号)、《重庆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 《春运及春节假期普通公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路中心发〔2024114号)要求,切实保障2025年春运、春节假期普通公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区开展春运及春节假期普通公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 2025222日结束。

二、任务安排

(一)自查排2025115日前)

各镇街、平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辖区自行管养范围内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企业按要求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处理整治,并主动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委属相关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参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1),确定排查整治范围,根据公路项目建设和管理养护实际情况,督促公路建设、养护企业对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并对排查出的风险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行立改、闭环整治。

(二)抽查核查(2025115日前)

各镇街、平台负责对辖区自行管养范围内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并主动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抽查核查情况。委属相关单位、科室要督促和指导有关企业及时开展排查整治,要对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覆盖检查,并延伸至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

  1. 聚焦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普通公路建设、养护企业主要负

责人牵头,组织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项目开展 一次风险辨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事故排查,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结果。

2. 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风险隐患整治。督促普通公路建设、养护企业密切跟踪重大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并落实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做到措施具体、风险可控,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

3. 突出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抽查核查。要针对辖区内普通公路在建项目实际,要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抽查,特别是对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进行核查,摸清底数,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 逐级建立台账,层层压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各镇街、平台,委属相关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汇总形成重大风险隐患清单,逐级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同时要梳理汇总形成重大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两张表(见附件2附表),并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2004号,见附件2)要求,定期报区送专项工作对口联系人。

(三)巩固提效(2025115日至222日春运、春节期间)

各镇街、平台,委属相关单位、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企业要进行重点帮扶督导。对于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实施重点管控,同时加大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力度。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寒潮、大风、积雪、 结冰、浓雾等极端天气对公路通行安全的影响,重点抓好公路运营领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的排查。

四、任务分工

(一)各镇街、平台。牵头履行属地责任,负责辖区自行管养范围内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施工建设企业、养护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自查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及时主动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二)委公路规建科。牵头负责直接实施的国省道公路新改建、养护工程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自查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三)区桥梁隧道管理所。牵头负责直接实施的桥梁加固维修、桥梁防碰撞、桥梁检测等桥隧相关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自查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四)区公路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区公路中心管养范围内普通公路的养护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自查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镇街、平台公路进行行业指导,保障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负责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春节春运期间隐患数据等汇总报送工作。

(五)区交通执法支队。加大对辖区公路在建工程建设企业、公路养护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的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平台,委属相关单位、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大风险。各镇街、平台,委属相关单位、科室要提前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风等极端天气对公路管养、建设施工和运行保障带来的风险,结合历年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经验,对重点路段要细化措施,消除隐患。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镇街、平台、委属相关单位和科室安排专人及时报送数据至专项工作对口联系人,再由各联系人报区公路中心安全科汇总上报。15日前报送基础信息名录表(见附件3、附件4);16日起,每日16点前报送隐患自查排查数据。

(四)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气象、公安交管、应急等部门间以及临近省市间的预警信息,排查灾情隐患,一旦发现公路出现积雪、结冰等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发布阻断信息,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间断撒布融雪剂、除雪车循环作业等方式除雪除冰,提升清障救援效率。紧急情况下,不能保障安全时,要严格落实熔断措施,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

(五)强化值班值守。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快速响应,及时抢险保通,并第一时间上报阻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谎报、漏报、瞒报。对于发生持续性强降雨雪等重大灾情情况,应及时报送最新路产损失、交通阻断、防灾抢险等情况。

联系人:国省道养护,刘乐,电话:17783858701;农村公路养护,宋飞虎,电话:15215034800;国省道建设:母苑伶,电话:13996134594;农村公路建设,袁野,电话:19923602308;数据汇总,吴北川,电话:13512333667

附件:1. 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2.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2004号)

3. 公路养护企业信息名录表

4. 公路项目信息名录表

5.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表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3

附件下载:

津交发〔2025〕3号附件1.docx
津交发〔2025〕3号附件2 附表1.xls
津交发〔2025〕3号附件2 附表2.xlsx
津交发〔2025〕3号附件2.doc
津交发〔2025〕3号附件3.xlsx
津交发〔2025〕3号附件4.xlsx
津交发〔2025〕3号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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