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8095/2023-0022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2023-10-11 16:35:47
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调查核实、综合评审等环节,经江津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江津区几江街道居民蒲伟为江津区见义勇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等方式向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薛警官,
联系电话:47776455,
通讯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9号。
重庆市江津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拟表彰对象事迹
蒲伟,男,47岁;江津区几江街道居民,现住江津区几江街道。
2023年8月28日21时40分许,蒲伟与妻子在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散步至米帮沱水域路段时,忽然传来一阵急切的“救命呀,快救我的孩子,孩子落水了”的呼救声,蒲伟向妻子丢下一句“我救人去了”便直向江边奔去,蒲伟来到江边,在岸上看见落水者在距离岸边大约二十多米远的江水中拼命挣扎,蒲伟不顾个人安危,快速抓起旁人递过来的一件救生衣跳入江水中,由于光线较暗,蒲伟在江水中游了二十多米后没有发现落水者,便不停地在江水中摸索,经过一番搜索,终于将落水者成功抓住,正在这时,重庆航道局江津水上派出所的搜救船已同时赶到,将落水者和蒲伟先后救助上岸。蒲伟的行为,挽救了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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