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62153008/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2024-03-01 14:12:4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城市管理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宣传贯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3.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镇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各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4.负责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5.负责城镇露天烧烤、城镇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镇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7.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城市管理执法工作。8.承担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参公编制39名,实有在职职工35人,退休职工4人。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督查监察科、市政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1237.06万元,支出总计1237.0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5.90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5.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7.0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5.9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9.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5.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37.0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237.06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5.9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7.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06万元,比2023年减少21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00万元,比2023年增加3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在职职工、新调入1名在职职工故教育支出增加0.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8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5.06万元,比2023年减少25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30万元,比2023年减少1.70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 0万元,与2023年一致;
202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30万元,比2023年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川渝地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合作、加大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交流;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2.21万元,比上年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5.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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