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www.jiangjin.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部门街镇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6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 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27 11:36:4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 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 年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 号)等文件要求,江津区拟实施2026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推进绿色低碳养殖,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动粪污就地就近消纳还田,打造种养循环示范35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申报对象

全区年出栏100头至500头的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户)。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具有营业执照、环保备案、用地、养殖场代码、配套消纳土地协议等有效证件。

四、建设内容

支持建设和完善储液池、沼气池、干湿分离机、排粪管网等粪污处理及还田利用设施设备,促进种养结合,提升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水平

五、补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的50%进行补助,单个养殖场(户)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重点支持在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养殖场(户)。

六、建设期限

2026930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七、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养殖场(户)向所在镇(街)自愿申报。镇(街)负责审核材料、指导编制方案,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评定。

(二)报送材料。《2026 _________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江津区2026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环保备案、用地、养殖场代码、配套消纳土地协议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电子材料需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并抄送区财政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生态科。截止时间:2026424日。逾期未报视为无效。

其他要求

(一)项目按“自愿申报、公开评审、安排资金”程序进行。必须保证项目真实、合规,严禁虚报套取资金。建设内容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本项目实行 “先建后补”,即项目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文档既定格式。

(三)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附件:1.2026 _________项目实施方案

    2.江津区2026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6326

联系人:潘雪联系电话:13996456317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___

2026_____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机:

项目主管部门: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中心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

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

结果

备注

业务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镇街意见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公章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公章


区县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附件2

                  江津区2026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联系人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63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