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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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江津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针对中铁八局蓬东乡临时取料场长期无序开采、生态修复及复垦措施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多次下达整改要求,但均不了了之。督察发现,该取料场长期野蛮施工、无序开采、超期用地,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武隆区林岩石材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损毁林地74.9亩,其中公益林30.6亩。合川区峰磊矿业违法侵占林地44.1亩,砍伐树木6.9万株。督察还发现,丰都县邱家坡石材公司夜蒿塝建材用砂岩矿存在越界开采、无序开采等问题,但仍通过绿色矿山市级专家组验收复核。市级绿色矿山石柱县嘉鑫矿业公司江阳坝碎石场,未落实矿山环境保护、林地保护要求,在厂区周边违规倾倒600余吨工业固废。 | ||
1.结合2024年度矿山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对现有采矿权人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是否合法、是否按照“二合一”方案及生态环保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处理意见,推进整改落实;2.总结相关经验,认真分析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3.加强绿色矿山管理,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区级评估。对创建绿色矿山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移交纪检、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4.区应急局对矿山企业进行常态化管理,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采的相关矿山企业;5.区林业局加强对矿山企业使用林地的批后监管,依法查处相关企业违规超界使用林地的行为,并督促其整改。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6月30日,区环督办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建验收核查组,严格对照《江津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明确的5项整改任务措施,通过查阅资料方式,逐一核查验收了“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核查组认为已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通过。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102303472电子邮箱:87240319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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