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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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江津区(2025年5月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210058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并未新取得采矿权情况下,新建年产300万吨的所谓高性能混凝土用砂石骨料生产线,将生产水泥用的优质石灰岩用于生产砂石骨料,不符合《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严重浪费天然资源,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该行为应定性为非法采矿行为。该公司从未取得任何环保、规自、应急、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私自建厂,多年来非法从事碎石生产、加工及销售,脏、乱、差,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周边居民健康造成威胁。 |
江津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有石灰岩矿和黄砂矿2处采矿权,且均在有效期内;目前正常采矿,只有1处碎石加工及水泥生产场地。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0万吨/年,未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扩大生产规模、未申请改变开采方式。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发放的采矿许可未明确矿产品用途,矿产品用途应该根据市场来决定,不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将优质矿产用于生产砂石骨料不属于非法采矿。 3.该公司新建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取得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相关合法手续,不存在非法建设行为。 4.按照规定采矿区的加工区域及工业广场等,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手续,该公司石灰岩矿区加工厂房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 |
部分 属实 |
1.加强对公司常监管,规范冀东水泥公司采矿行为。 2.督促公司尽快办理采矿区域加工厂房合法用地手续的办理。 |
1.关于反映冀东水泥公司未新取得采矿权情况下,生产水泥用的优质石灰岩用于生产砂石骨料,属于非法采矿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24日制定《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江津规资发〔2024〕20号)和2025年1月23日制定《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江津规资发〔2025〕42号),加大对冀东水泥公司的日常监管,规范冀东水泥公司合法采矿行为。 2.关于反映冀东水泥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建厂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2024年4月11日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对冀东水泥公司涉嫌违法占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024年12月13日下发处罚决定书(江津规资执罚〔2024〕第34号)。二是2025年3月18日冀东水泥公司已取得采矿区域加工厂房的合法用地手续(渝府地〔2025〕319号)。 |
是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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