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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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3-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规定,结合江津区实际,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草拟了《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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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重庆市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及防治工作形势............................................ 2

第一节  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

第二节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2

第三节  “十四五”规划面临的新形势............................. 5

第三章  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防治原则及目标...................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规划目标........................................................... 11

第四章  防治分区....................................................................... 13

第一节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3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5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6

第一节  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全面开展调查评价..... 16

第二节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智能监测..... 18

第三节  提高防御工程标准,有序实施综合治理..... 19

第四节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力推动全民防灾..... 20

第五节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加强智慧防灾..... 22

第六章 保障措施......................................................................... 23

  


  

第一章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规划对象:该规划主要针对《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库岸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范围:江津区5个街道和25个镇。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

本防治规划为动态规划,因地质灾害具突发性,每年规划应作相应的调整,并将新发生的灾害点纳入规划。

  

  

第二章  规划背景及防治工作形势

第一节  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截至2020年底,江津区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库岸等6种,全区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626处。其中滑坡481处,占总数的76.83%;危岩(崩塌)121处,占总数的19.33%;不稳定斜坡16处,占总数的2.56%;泥石流4处,占总数的1.53%;地面塌陷3处,占总数的0.48%;库岸1处,占总数的0.16%。

第二节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十三五”初期,我区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912处,涉及城镇、学校、公路、厂矿等,威胁人口21047人。至“十三五”末期,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手段,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50处。同时,由于我区地质条件复杂,十三五期间由于极端天气频发,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截至2020年底,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626处,

1、积极落实、全面完善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十三五以来我局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江津区现有资源,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规划自然资源、应急、气象、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部门防灾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部门协作、地勘支撑、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

2、加强重点区域及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

按照群专结合工作机制,做好了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及旅游景区、学校、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排查,完成了我区1:5万详细调查。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依托,区局分管副局长和镇街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巡排查工作。加强对重要集镇、居民聚居区(集)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专项排查,认真开展重大节日前和重点地区的专项排查工作。

3、建立完善“四重”网格制度

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系统化管理,提高群测群防员的监测水平和效率,建立完善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四重”网格员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督查督办“五道防线”,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地矿监测站“四重”网格化管理,明确“四重”网格员的防灾工作职责,加强对“四重”网格员的指导和监管。对排查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群测群防员,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巡查等防治工作。落实镇(街)分管负责人、规划自然资源所和村社干部担任地质灾害防治片区负责人,负责本镇(街)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做好巡查、排查和群测群防等各项工作。驻守地质队员指导、检查、监督所驻守本镇(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和地质灾害专业调查、核查、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区地矿监测站落实10人专门负责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等工作,做好对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和驻守地质队员的监督管理。

4、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十三五”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区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共三次。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区级应急演练由区应急局组织开展。因此,2019年度及2020年度区级应急演练我局未组织开展。同时督促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将其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建立完善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隐患明、预案实、监测准、预防严、避险快,尽量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综合防治

积极落实区财政资金投入,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十三五”期间,对稳定性差、危害对象少、经济损失小、工程治理效益不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搬迁避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搬迁279户880人,工程治理41处。

6、多渠道筹措资金

区和镇分级负责筹集和承担部分治理资金,区政府从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镇政府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较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积极争取从国家、市、区及其它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治理投入。危及重要基础设施的积极申请国家、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防治工作的有效运行。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由各级财政筹资,上级财政补贴;对不合理施工或其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地质灾害,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按“谁致灾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

第三节  “十四五”规划面临的新形势

我区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为防灾减灾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我区目前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上所面临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质灾害防治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针对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重点地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落实这些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地质风险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客观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变化,切实提高人民生命安全保障能力,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类型多、规模小、危害大:我区现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626处,广泛分布于30个镇(街)的公路、居民居住点、城市开发建设聚集地等,共涉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6类地质灾害,其中小型地质灾害501处占比80%,大、中型地质灾害124处,占比19.8%,特大型地质灾害1处。全区约19219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城市、交通及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区作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人口密度大,在快速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过程中,地下开挖、削坡切脚等破坏地质环境的工程建设活动将更趋强烈,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完善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深度不够。地质灾害受复杂的孕灾地质环境条件控制,还与降雨、人类工程等诱发因素关系密切,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由于工作方法手段和认知能力有限,目前尚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没有被发现或对其危害认识不清,亟需通过高精度调查和评价,进一步查清隐患底数。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够,技术力量薄弱。各级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相关专用设备保障不到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偏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较低,防灾技术手段单一,虽然对部分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智能化监测,实现了监测数据同步传输,但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安装准确位置、诱发因素作用量化、变形过程、失稳模式等认识不够深入,精准预警还难以实现。此外,我区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仍主要以群测群防为主,技术力量较薄弱。

部分灾民经济条件有限,灾害防治困难。我区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投入了大量经费,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部分受灾居民经济条件困难,不能立即实施搬迁避让,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难度。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地质灾害的认识不足,部分镇街对地质灾害的重视不够。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满足不了新时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一是信息化运用程度较低,数据汇集能力、风险识别能力、预警分析能力等相对欠缺,运用地质灾害大数据支撑减灾防灾支持还不够;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撑队伍业务能力和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镇街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群测群防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村地区群众防灾意识普遍较低,随意切坡建房较为普遍,宣传培训难以全面覆盖。

地质灾害科技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联网技术、卫星通信、“空天地”一体化、新工艺治理地质灾害广泛推广应用,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的新思路。我区在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实现科技防灾减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对新的工程治理工艺等方面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融合进行深入学习应用,全力提升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和风险管控水平。

  

第三章  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防治原则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采取预防与避让、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部署全区“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区现代化进程的地质灾害风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预防为主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民生,责任重大,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完善群测群防,推进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统筹规划、注重协调

统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用途管制、生态修护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各项建设活动相互结合、共同发展。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强化早发现、早避让,由被动防灾向主动防灾转变,加强监测预警,推进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强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积极推进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法治思维运用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提高防治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促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科学防灾减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根据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以人为本”确定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基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地质灾害危害得到进一步防控,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影响显著减轻,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具体目标

①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结合市局每年开展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结果,对地灾隐患点进行现场核查,加强对地质灾害早期识别。

②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度。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显著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

③实施“有重点、分层次、多手段”的综合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基本完成威胁人口聚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约5000人。

④加强重点区域及重大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全区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44处(含三峡库区16处),其中2021年规划治理8处,2022年规划治理12处,2023年规划治理12处,2024年规划治理7处,2025年规划治理5处;全区纳入搬迁避让994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811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避险搬迁183人。

⑤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镇(街)、职能部门、村组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每年各镇(街)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单点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增加地质灾害应急和防灾演练工作。

⑥提升地灾隐患区内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识灾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推动形成全民防灾新格局。

  

专栏1 江津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属性

说明

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现场核查

5

约束性指标

每年一次,覆盖全区

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调勘查

22

预期性指标


地质灾害风险排查

5

约束性指标

覆盖全区

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覆盖率

%

100%

约束性指标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1

预期性指标


综合防治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44

预期性指标

含三峡库区16处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994

预期性指标


能力建设

地质灾害宣传培训

人次

10000

预期性指标


专业队伍汛期驻守技术服务

乡镇

30

约束性指标

覆盖全区

综合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保护财产

亿元

10

预期性指标


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

万人

0.5

预期性指标


社会满意度

%

≥95

预期性指标


第四章  防治分区

第一节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地形地貌、岩土类型、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将全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三级。同一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条件及分布的不同划分为不同亚区。其中,高易发区面积约603.1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8.84%,主要包括长江两岸地区、四面山镇--四屏镇--柏林双凤场--中山镇--永兴南侧石龙门以南、东侧澄心寺至周家偏--李市大桥村至龙吟村西侧--慈云南侧低~中高山斜坡地区、贾嗣东侧唐家堡-贾嗣南侧马黄田、西湖骆来场、嘉平长榜上-蔡家大垭口中高山斜坡地区、柏林华盖山、龙神口、环山-蔡家双槽、毛坪中高山地区;中易发区面积约984.8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0.77%,主要包括吴滩-油溪-石门-朱杨北西侧沥鼻峡背斜低山斜坡地区、吴滩现龙村丘陵斜坡地区、德感温塘峡背斜低山斜坡地区、德感高坪村丘陵斜坡地区、几江黄金坪-龙华沿江斜坡-先锋香炉山环状高丘斜坡地区、支坪梅子口-先锋金紫寺-西湖肖家偏、先锋金泉乡-嘉平镇东侧斜坡地区、珞璜重件码头-支坪观音桥-西湖大碑寺的观音峡背斜低山丘陵斜坡地区、珞璜三层岩-梨树塘的高丘斜坡地区、石蟆塘河桂花村至万家堡-白沙复建村中低山斜坡地区、李市佘家偏至稻仓啤-嘉平简家沟至帽风岭-蔡家四田湾至石坝湾的石龙峡背斜侵蚀剥蚀低山斜坡地区、珞璜同福场--杜市长湾、石龙寺、梅湾--广兴碑岩低山斜坡地区,杜市双王殿-夏坝茶婆婆、王家坝-广兴河坝的南温泉背斜高丘斜坡地区、蔡家悦来场东侧、付家、柏林场镇、四屏镇斜坡地区、四面山镇;低易发区面积约1612.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50.38%,主要包括长江北岸双福-德感-吴滩-朱杨侵蚀剥蚀浅丘、河流阶地地区、双福小屋基至岩上-德感柏林村-河坝石侵蚀剥蚀浅丘地区、长江南岸东侧石蟆、白沙、永兴、慈云、龙华、先锋、嘉平、四面山部分区域等构造剥蚀浅丘地区、几江庙子山-先锋李子榜、新房子侵蚀剥蚀台地地区、长江南岸西侧支坪、西湖、贾嗣、珞璜、夏坝等构造剥蚀浅丘地区、杜市-广兴侵蚀剥蚀浅丘地区。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将地质灾害高易发、中易发的人口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区和国民经济发展重要规划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全区分为5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4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870.96平方公里,约占全区总面积的27.06%。

(1)重点防治区(Z-1),主要分布于江津城区、长江两岸地区和工业发达密集区,人口密集,危害对象种类繁多,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和库岸为主。主要保护对象有江津城区、珞璜工业园、德感工业园、滨江新城区等重点防治区;成渝铁路沿线、渝黔铁路沿线、城市环线高速北段、合璧津高速、渝沪高速及城镇重点防治区。

(2)重点防治区(Z-2),主要分布于吴滩—油溪—石门—朱杨北西侧沥鼻峡背斜低山斜坡地区,区内人口分布密度中等,地质灾害发育密度中等,危害对象种类繁多,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影响高速公路、铁路、高铁乘客及车辆,沿线地质灾害区域内的房屋、居民,危害程度大。

(3)重点防治区(Z-3),主要分布于李市镇-慈云镇-永新镇朱家山,白沙镇文家屋基-永新镇孔子庙-中山镇-中山镇插旗山-柏林镇彭家岩中低山斜坡地区,区内人口分布密度中等,地质灾害沿低山斜坡分散分布,地质灾害发育密度较大,危害对象种类繁多,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影响綦江-赤水-叙永高速、四面山高速、中山为旅游景区及城镇地区。

(4)重点防治区(Z-4),主要分布于贾嗣东侧唐家堡-贾嗣南侧马黄田,西湖骆来场、嘉平长榜上-蔡家大垭口中高山斜坡地区,区内人口分布密度中等,地质灾害沿低山斜坡分散分布,地质灾害发育密度较大,危害对象种类繁多,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影响高速公路、铁路、高铁乘客及车辆,沿线地质灾害区域内的房屋、居民,危害程度大。

(5)重点防治区(Z-5),主要分布于四屏镇-四面山镇--四面山景区--柏林镇双凤场--柏林镇区域,地质灾害发育密度大,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主要影响城镇、交通干线、居民点,大四面山景区,危害程度大。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第一节  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全面开展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隐患核查

结合市局每年开展的激光雷达、干涉合成孔径雷达、光学遥感等多种遥感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的现场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能力。

2、推进地质灾害排查

一是开展地质灾害“三查”,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组织驻守地质队协助开展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二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支撑队伍开展一次全区地质灾害专业排查工作,对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类提出处置建议,动态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三是对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开展调勘查,对地质灾害中、低风险区农村房屋周边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区域风险等级,针对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

3、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勘查

开展重点城集镇地质灾害风险调勘查,查明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隐患及孕灾地质体特征、稳定性和危害性,评估其风险,为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提供依据。加强人口聚集区重点地质灾害勘查,查明灾害特征及成灾机理,科学制定防治方案。

专栏2 “十四五”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部署

1、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隐患核查

每年结合市局进行的激光雷达、干涉合成孔径雷达、光学遥感等综合遥感识别的地灾隐患点现场核查。

2、推进地质灾害详查及风险普查

(1)完成极高、高风险区地质灾害调勘查。

(2)开展中、低风险区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

(3)做好全区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和专项排查。

3、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勘查

(1)完成22处危及50人及以上重点地质灾害勘查。

(2)完成1个重点城集镇地质灾害调勘查。

第二节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智能监测

1、全面完成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设施建设

做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加强技防,继续开展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推广普适型仪器设备应用,加快推进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对全区526处地质灾害开展技防的同时,对88处新生或在原三级监测基础上安装普适型GNSS监测仪器,接入地质灾害实时监测早期预警系统,实现同步监测预警。

2、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预警

运用物联网、现代传感器及InSAR等技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预警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业监测预警。

  

专栏3 “十四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部署

1、全面完成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设施建设

(1)完成526余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和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

(2)完成88处地质灾害普适型GNSS监测预警。

2、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预警

预计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业监测1处。

第三节  提高防御工程标准,有序实施综合治理

1、实施避险搬迁

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大且具备搬迁避让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搬迁,彻底避开地质灾害威胁。同时结合生态功能区人口转移、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群众,适时开展避险搬迁,要研究制定政策,鼓励受威胁群众搬迁。“十四五”期间,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工作。

2、开展工程治理

选择威胁人口多、财产大、稳定性较差、风险等级高、不宜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同时对威胁集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集中治理。“十四五”期间,规划部署21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抢险项目处置。

3、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

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效果评价,对受损或安全储备不足的及时采取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提高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确保防治工程安全运行。

4、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有序实施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完成16处三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专栏4 “十四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1、实施避险搬迁

(1)完成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811人左右的避险搬迁。

(2)逐步开展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183人左右的避险搬迁。

2、开展工程治理

(1)完成3处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2)完成25处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

(3)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3、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

开展已建治理工程运行效果评价,对受损或安全储备不足的实施维护。

4、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完成16处三峡后续规划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第四节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力推动全民防灾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四重”网格员建设,为“四重”网格员配备满足新时代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设备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二是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对专业队伍及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对3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配备排查调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野外工作专业设备;三是积极引进高水平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才加入地质灾害防治岗位。

2、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推进我区地质灾害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配置中低空数据采集、地基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网络、车载式地质灾害技术保障系统等地质灾害专业化技术装备,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用车保障。支持技术支撑队伍配置先进技术装备,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能力和水平。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

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生动形象的宣传画册和宣传短片,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掌握更丰富、更实用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结合“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微信、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每年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办一次地质灾害培训。培训范围:区级各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各镇街分管领导、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规划自然资源所所长、及具体经办人员。各镇街分别组织各村(组)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培训,预计全区每年3000人参加培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对培训情况报区政府备案。

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简易避险演练,各镇街适时组织开展镇(街)级地质灾害综合防灾演练。

专栏5 “十四五”地质灾害能力建设工作部署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提升“四重”网格员队伍建设、技术支撑队伍能力提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队伍建设。

2、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技术支撑队伍新型应急指挥通讯的先进技术装备配置。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

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科普作品,对广大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识灾避险等进行宣传和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

第五节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加强智慧防灾

1、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提升灾害信息采集与快速处理能力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探索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标准,提高防治工作规范化水平。

专栏6 地质灾害科技创新工作部署

1、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提升灾害信息采集与快速处理能力和应急能力。

(2)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标准,提高防治工作规范化水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助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体制,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根本保证。继续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驻守地质队员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与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合法权益,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与稳定提供根本保障。完善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地质灾害威胁(损毁)土地、修复治理土地权属、出让等相关政策,拓展地质灾害治理内涵,提升地质灾害治理效益和社会各方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相关新政策新办法,确保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源头控制地质灾害。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实施

区政府和各镇(街)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投入,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实施。要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御机制,资金来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区政府和各镇(街)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各类资金,为完成规划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区政府和各镇(街)要制定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成效挂钩土地用地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来源长期稳定。要加强资金监管,落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依法、规范、高效,发挥最大效益。经测算,江津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预计经费约1.9384亿元。

(四)强化宣传培训,构建全民防灾良好氛围

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演练。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基层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全社会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认知度,赢得全社会的积极支持与广泛参与,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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