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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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18-18677 [ 发文字号 ] 江津府办〔2018〕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1-13 [ 发布日期 ] 2018-01-2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江津区新型智慧城市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智慧江津建设,提升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把江津建设成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区,编制此工作方案。

一、立项编制智慧江津建设顶层设计方案

推动江津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参照国际国内智慧城市相关标准规范,从全局的视角出发,进行总体架构设计,对整个架构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参与力量、促进因素和限制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基于并充分利用江津区现有系统、设施设备,整合公共资源、集约建设,研究制定出合理的“智慧江津”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等。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前立项,2018131日完成招标。

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二、深入开展专项建设方案编制

区级部门和镇街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津府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和各个专项规划,借鉴学习国际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先进经验,按照“共建共享、统筹兼顾、效益先”为总原则推进智慧江津建设,搭建1+4平台建设(即:1个云计算大数据资源中心、智慧政务、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产业4个业务平台),由相关部门牵头,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干高效工作人员,以“超前规划,分步推进”为总要求,编制智慧江津建设各专项建设方案,以明确智慧江津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和工程建设内容,由智慧办收集汇总形成《智慧江津建设总体规划》和《智慧江津建设年度实施方案》,一并列入《智慧江津顶层设计方案(20182020)》,用以指导智慧江津建设,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凡未列入《智慧江津建设总体规划》的政府投资信息化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审批,财政部门不得安排建设和维护资金。对近期内需要提前实施的项目,按照区政府决策程序进行科学决策后实施。

完成时限:2018228日。

(一)各专项方案编制内容。

1.发展现状;

2.需求分析;

3.建设目标、任务;

4.年度目标任务、建设项目策划包装;

5.投资模式分析及优劣比较;

6.项目前期工作;

7.现有系统整合方案;

8.保障措施等。

(二)职责分工。

由江津智慧办统筹负责对专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1.《云计算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方案》,区经信委牵头,区华信公司和双福新区管委会配合;

2.《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方案》,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3.《江津综保区智慧系统建设方案》,区综保办负责;

4.《智慧综治(雪亮工程)建设方案》,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牵头,区交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数字城管中心)配合;

5.《智慧交通建设方案》,区交委牵头,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配合;

6.《智慧安监建设方案》,区安监局牵头,区城乡建委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7.《智慧质监建设方案》,江津质监局牵头,区城乡建委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

8.《智慧医疗建设方案》,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级各医疗机构配合;

9.《智慧教育建设方案》,区教委牵头,区属学校和在津专职院校配合;

10.《智慧旅游建设方案》,区旅游局牵头,相关区级部门、平台、镇街配合;

11.《智慧市政建设方案》,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

12.《智慧园区建设方案》,区经信委牵头,区级平台配合;

13.《智慧环保建设方案》,区环保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平台、镇街配合;

14.《智慧水务建设方案》,区水务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15.《智慧农业建设方案》,区农委牵头,各镇街配合;

16.《智慧林业建设方案》,区林业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17.《智慧停车建设方案》,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城乡建委、区交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18.《智慧社区建设方案》,区民政局牵头,区城乡建委及相关镇街配合;

19.《智慧楼宇建设方案》,区城乡建委牵头,相关镇街配合。

其他未列出的智慧建设项目,由其相关部门、平台、镇街提出,并编制相关建设方案,以完善智慧江津建设体系。

三、分类启动建设一批智慧项目

(一)政府特许经营一批社会化运作项目。

由区级各部门或社会资本提出,政府特许经营一批可以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管理运维,可以采用用户或第三方付费方式实现投资收益的项目。如智慧停车诱导管理系统,新能源汽车共享及充电桩建设,智慧商务系统建设等。

(二)推进一批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PPP项目。

由区级部门或社会资本提出,策划包装一批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PPP项目,推进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尽快招投标后推进建设。如云计算中心建设,综治视频联网工程(雪亮工程),智慧产业园区建设等。

(三)实施一批原有系统整合提升类项目。

为提高江津区原有信息化设施设备和系统的利用率,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等为手段,策划包装一批整合提升类项目建设,将原有系统改造升级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及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智慧教育平台,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等。

四、加大智慧城市产业招商引资力度

以云计算中心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双福、德感、珞璜、白沙及滨江新城处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接点优势,实施“科技第一、产业第一、企业第一”的发展理念,通过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江津产业向创新强区和产业强区发展;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为契机,以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软件开发、硬件研发生产、大数据开发应用等为重点,强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区招商局和各平台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列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招商清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实施驻点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和配置稀缺资源招商等措施,吸引投资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倍增效应,以增强产品、企业、产业及至整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平台应规划出一定面积的成熟区域、组建强而有力促建队伍狠抓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抢抓机遇,快速形成智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江津经济建设新的增长点。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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